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与工程相关的当事人都纷纷采取了一些措施抑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对于承包方和发包方,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预留一部分的质保金,再质保期过后再归还,具体来说,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在合同中对保修金约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条款及附件约定相矛盾,将保修期满作为返还保修金的条件,以及随意更改经过招投标程序所订合同对保修金的约定等。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保修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要约定为“保修期满后返还”,因为法律规定的工程保修期最长为建筑主体设计使用年限。同时,在返还时是否支付利息也需要明确约定,防止发生争议。另外,由于《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因此,如果双方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而更改保修期将是无效的。具体条文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规范对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方式、期限没有呕出明确性的规定,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协议确定,一般来说,会在质保期过后即归还。对于发包方不退还的,承包方可以请求退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追讨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选择房屋出租公司来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对于房屋出租公司来说,自己在给别人介绍房源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这样才能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是针对,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介绍。 一、南京房屋出...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如此保护他们的权益,生活中也有许多不良的企业家,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法律解决才是真确的方法,下文中针对解除与职工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理?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加班费在工资总额里事实应该合法的。当然是不违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恢复身体阶段为满足其身体的营养需求而所花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和工伤赔偿有一点的关联,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的劳动法等来规定。下面对于营养费的概念、工伤中的营养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伤残是没有抚养费的,只有工亡才有。具体要看工伤造成的后果,若是造成劳动者残疾则没有子女抚养费,若是造成劳动者工亡的,则对于生前由职工供养、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则需按职工工资的30%标准支付赔偿金,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金支付。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1、工亡补助金是给需要扶助的人的,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工亡本人的遗产。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应作为遗产来看待,更不应作为遗产来继承。”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是否属于遗产,应以死者死亡的时间点来考量。...


·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赔付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赔付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结果是几级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各种各样意外的人身伤害是您没有办法能够预想得到的。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工伤直接对自己的鼻子造成的伤害,导致鼻骨骨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做工伤认定,一位您最好去做一个工伤鉴定,看自己的鼻骨骨折为几级工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结果是几级?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