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遗弃罪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父母遗弃子女的情况,有的是出于家庭因素,有的是出于资金状况,还有其他的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管是因为什么,遗弃未成年子女是构成遗弃罪的,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犯遗弃罪的人,利益相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遗弃罪诉讼时效是几年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长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遗弃罪的追诉期为“经过10年”(刑法第87条第2款)。即经过10年,法律就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但是,遗弃罪又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即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就持续地对被害人的权利造成侵害,直至侵害行为停止。根据刑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对遗弃罪的追诉期不是从行为人的遗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是应从遗弃行为的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怎样计算遗弃罪的追诉期

在遗弃罪追诉期的认定上,既需要查明遗弃行为发生时的情况,也需要查明当事人双方的目前情况,通过分析确定遗弃行为的终了日期,最后决定是否应当追诉。

1、遗弃人一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1)遗弃人主动停止侵害,重新扶养被遗弃人的,其遗弃行为自重新扶养被遗弃人之日起视为终了;

(2)遗弃人自身因年老、患病失去扶养能力的,其遗弃行为自年老、患病失去扶养能力之日起视为终了;

(3)遗弃人因下岗、失去工作或患病而暂时失去扶养能力的,其遗弃行为不能视为终了,而应视为追诉期的暂时中止,待日后遗弃人再次上岗、又获工作或病愈之日起继续计算。

2、被遗弃人一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1)被遗弃人在被遗弃期间死亡的,遗弃人的遗弃行为自被遗弃人死亡之日起视为终了;

(2)被遗弃人长大成人,或病愈复康,自身已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此时,遗弃人不再负有扶养义务,其遗弃行为自被遗弃人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之日起视为终了;

(3)被遗弃人因病或因残终身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遗弃人则应当承担被遗弃人终身的扶养义务,直至遗弃人自身因年老、患病失去扶养能力之日起,其遗弃行为才能视为终了;

(4)被遗弃人被其他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所收养,且其他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与遗弃人签订收养协议并经法律程序确认的,自协议生效之日起,遗弃人不再负有扶养义务,其遗弃行为应视为终了。但这一情况只是假设,实践中尚未见到过。

在确认遗弃罪的追诉期时,应当仔细分析遗弃人与被遗弃人双方已经发生变化了的情况,最终确定遗弃人的遗弃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期限。对于仍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追究遗弃人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在社会上还是家庭中,犯遗弃罪的人都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这是当事人对责任的放弃,对义务的不履行,理应受到处置。被遗弃的人及其利益相关人,一定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让罪犯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上就是本文关于遗弃罪诉讼时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当然这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在制定相关法律之后,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理解,国家会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是会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案件的审理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遗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关于...


·刑事案子抗诉向谁提起?
      一、刑事案子抗诉向谁提起?上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


·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我们应该如何起诉老婆遗弃罪?
      对于夫妻来说,互帮互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是在一方生病的时候,不管不问甚至遗弃,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的,甚至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可是,如果真的发生遗弃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起诉老婆遗弃罪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遗弃罪的构成要件等知识,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如何起诉老婆遗...


·数罪并罚的定义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定义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的定义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定义是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适用数罪并罚的特征: 1、必须是一人犯有数罪,包括单纯的数罪、复杂的数罪,也包括单纯罪和复...


·涉嫌犯罪刑事拘留多久?
      涉嫌犯罪刑事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怎么认定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怎么认定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些商人或者单位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实施犯罪,对于这种经济犯罪国家制定了法律来惩戒犯罪者,如果是单位犯罪的,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处罚力度更大。那么怎么认定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下面的律师为您解答。 怎么认定单位虚开增值...


·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机关侦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律采取拘押逮捕措施,对于情节相对较为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最常见的如醉酒驾驶和打架斗殴治安案件,在现场抓获嫌疑人后,一般会通知其取保候审,那么,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


·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不同的刑罚,法律中规定的执行机关可能不同。被告人最后在被法官判处有期徒刑的,一旦判决生效,就会马上被关押在监狱等场所进行服刑。但是就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来看,您知道应该是哪个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法》第四十五条?【有...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一、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