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当前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地土地,个人和企业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个人或者企业只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是不能销售),或者国家对地进行划拨,那么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具体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法律意义是什么?

(一)确定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归属。由于我国对土地权属的变更采取登记主义原则,这将促使实际的土地权利人为获得法律的确认,去积极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确定土地使用权权属的权限范围只有经土地登记部门记载于土地登记簿,载明权利范围,才可明确权利人的权限,确定权利人的权利范围。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方面的欺诈陷阱有哪些常见的?

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国家为了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性质,能够使人们了解其权属状况及其变化,而依法定程序将有关内容公示于政府的登记簿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合同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也是土地使用权最终实现流转的必要条件。

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要按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由国家专门机关登记于专门的簿册,以使政府能对土地进行有效的管理,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当依法进行。如果当事人不去申请登记,则其土地使用权合同将不能最后生效,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不能最后完成,这将使受让人为此而支付的合同价款处于随时灭失的极度风险状态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迟延登记,则在迟延的这段时间内,受让人将因合同的没有最后生效而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申请登记时提供虚假登记资料,则其登记申请将被拒绝或者事后将被撤销已经完成的登记,这相当于该幅土地的使用权自始至终没有登记,受让人必将承担合同无效的损失。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确认土地物权关系,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其目的是从宏观上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情况从整体上进行把握,从而能够对农地承合法权益包、房地产市场等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之规范化。

综上所述,办理土地使用证明要持有效证件进行申请再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明能够使政府更好地管理土地,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同时拥有土地使用证也能够更好地保障我们土地实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中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进行相关业务办理,还要警惕一些不法分子的陷阱诈骗。

·在外地放弃继承怎么办理?
      在外地放弃继承怎么办理?在外地放弃继承的办理是需要完成一定的委托,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意见达成一致,那么即使继承人在外地也是可以在当地办理公证书或者委托公证来达到继承的目地,如果在国外则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公证书或者委托公证。是不是觉得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很简单?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可...


·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征地补偿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共同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对农民土地实行征收 或征用,并且按照被征地的标准给予补偿。而且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样,为了能够 清楚而且让你更好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2017年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


·网上诽谤管辖地如何确定,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现在网络很发达,很多人都可以在网络中搜索各种各样的讯息,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对其进行撒网,从而制造出掀起舆论的效果。不法分子主导网络舆论对受害者进行心理攻击,这就对受害者造成了精神上的伤痛。所以,无论是谁受到了网上诽谤,都要懂得向派出所或者法院寻求帮助。那么,网上诽谤管辖地如...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但地形多山地,真正能使用的农田和土地资源稀缺,再加上人口数量大,所以我国面临着很严峻的土地资源问题。为了更好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那些闲置和荒废的土地应该被重新开发,所以需要取得土地的使用资格。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们来...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因此许多人将目光转身养殖业。在我国,人们使用国家的土地应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养殖用地也不例外。那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办养猪厂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中对相关内容作了整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


·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清楚,在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了保障农民的收益,国家会提供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那么,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征地赔偿标准: (...


·2023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8年已经,过去一半了,那么涉及到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娄底市民应该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根据最新的规定,娄底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征地补偿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


·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究竟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得抵...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 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


·大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大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计算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