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规定,定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相应的享有孩子的探视权。离婚时,可以约定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支付。具体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二、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孩子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父母的经济实力确定的,若有增减,也须双方协议决定。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一般来说,还采取定期支付的方式,也有采取一次性支付的。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支付的,可以物抵押。


·发现隐藏离婚财产怎么办
      发现隐藏离婚财产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


·家产分割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家产分割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一、家产分割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家产分割协议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 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


·一、离婚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这个是要分地区的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不同地区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一般的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父母的经济上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准。收入高的,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最低水平,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


·非婚生子女怎么审理
      非婚生子女怎么审理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第 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


·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很多人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自动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应该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那么,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两年自动离婚财产...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婚后发现一方患病了,此时不想拖累自己而生出了离婚的打算。那么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有病另一方起...


·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渔民养殖鱼塘是不仅靠人养殖也需要靠天养,由于近几年气候的不稳定,导致鱼塘养殖收益受损。因此,国家为了维护渔民的利益,同时为了腾出鱼塘作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于是给予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下面,由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一、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鱼塘按养殖水面积补偿是算水面的面积...


·夫妻离婚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
      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所获得的收入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婚后财产,而这部分财产多数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大部分是个人财产。那么夫妻离婚的话,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离婚婚前个人财产要分割吗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对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给他的精神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因此在家暴离婚赔偿的时候,除了要进行物质方面的赔偿,还要作出精神赔偿。那么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呢?按照法律规定,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