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环境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生命安全也就难

环境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生命安全也就难以保证,所以对于环境保护必须予以重视,然而环境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想的方向发展,所以对于一些身负责任,却没有做到本职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不能任其逍遥自在,所以当我们发现环境监管失职的事情时,要通过正当方式发声,那么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408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

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定义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环境监管失职罪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行为人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

(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也不能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即明知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及公私财产或人身安全,但严重不负责任,不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致产生严重后果。

(三)行为人具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本罪须有监管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工作极不负责的行为,且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四)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或者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

综上所述可以知晓,法律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所以当发现身在其职不谋其事的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惩治她,所以当发现环境监管失职的机关人员时,可以根据他的行为、因他的错误行为而带来的损失以及对人民的伤害来制裁他,以上就是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的回答。 ?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另外,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车辆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


·协议离婚之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可能您都有所了解,一般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无过错一方可以同时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过错方作出相应的损害赔偿。但如果是在协议离婚之后,无过错方是否还能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呢?这难倒了很多当事人,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吧。 ? 一、协议离婚之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起 诉 状 原告: ,男/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被告: ,女/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关系存...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因为观念不合或是许多其它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有那种女方提出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这样的现象。那么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女方提出离...


·夫妻双方离婚要财产公证吗?
      夫妻双方离婚要财产公证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怎样写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


·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
      在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有时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会对妇女进行猥亵,严重损害社会风气。受害人应当果断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会对当事人发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那么,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定义2023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定义2023 一、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


·一、非法同居重婚罪会如何处罚?
      一、非法同居重婚罪会如何处罚?1、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


·长久以来,我国都是提倡晚婚晚育,但具体问到何为晚婚、何为晚育
      长久以来,我国都是提倡晚婚晚育,但具体问到何为晚婚、何为晚育时,很多人对此还是不大清楚我国对晚育假的规定。在下文内容中,我们将对晚育假年龄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参考,希望对您增进对晚育假的了解有所帮助。 一、晚育假 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