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走出误区,依法为自己维权。而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会有期限要求,那究竟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
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往往有理却输了官司,究其原因:
1、对诉讼的时效把握不准。
相对于民事官司,处理劳动争议对时效要求的时间相对短一些,有些当事人并不了解这些,往往因申诉时效已过而失去打官司的机会。
2、诉讼主体错误。
一些申诉人所指的被诉人不是义务主体,仲裁员告知变更后,又不愿变更被诉人,其结果只能败诉。
3、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
当事人的民事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法律不仅不支持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而且还要依照法律制裁。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无效时,就会导致当事人“有理”输官司。
4、漫天要价,请求不当。
虽说劳动争议仲裁不像法院那样以标的多少确定仲裁费用,但不着边际地漫天要价,对申诉人还是有影响的,既有可能多缴仲裁费,又可能给仲裁争议的处理人为设置阻力,最终导致申诉人的期望值过高而“虽赢尤败”。
二、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确定自己的诉讼请求,配合仲裁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其实也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法律中规定的为一年。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您都明白,无论是作为商业地产还是作为住宅或者其它类型的工程项目,只有做好最基本的防水才能安心的交付项目,否则后期不仅要投入巨大的成本去解决问题,更是会流失客户造成极不好的口碑,那么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


·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
      加班不是无偿的工作,那么,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这列标准所属企业是依据当地的经发展水平以及整个行业打的发展状况来综合考虑得出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对于当时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 有的企业却知法犯法,不断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加班工资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员工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
      员工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都会在网上进行简历的投递,简历中会对个人的基本情况,学历,工作经历等都做一些说明,这样可以使得企业更好的通过简历寻找和自己岗位相符的人员。入职证所需材料有哪些?这个主要提供与简历相符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等,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入职证所需材料201...


·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之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时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时索赔的前提条件。在工伤认定完成之后,劳动者可以拿着认定结果给老板,双方协商之后得到赔偿。但如果老板给的地址不祥,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老板给的地址不详,工伤认...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等。办理劳动关系的转移还需要进行备案,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


·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需要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需要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费用不是固定的,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 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笔迹鉴定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


·劳动合同违约金上限
      劳动合同违约金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所谓过高违约金标准的具体量化,为司法实践认定违约金过高和为当事人合理约定违约金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


·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
      在员工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向劳动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结果出来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从而拿到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是受到工伤后索赔的流程。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对劳动者所受工伤进行分类,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


·员工福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福利属于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当中的一部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企业都是应该保障各个员工的福利待遇的。此时,可能会就员工福利问题签订一份合同,那么这个员工福利合同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员工福利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


·劳务合同没有续签怎么算
      没有续签劳务合同在有效期截止就是无效的,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