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中,住是人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我国的建筑市场一直处在不断增长状态。然而由于建筑的长期以及建筑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故情况,经常会出现一些责任纠纷。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一、理论主张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保护弱者)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二、法律规定

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按份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

因此。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施工高空坠物的责任跟建筑方、建筑所有人、建筑现行占有者都有一定的关系。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



·工程款纠纷协议如何签署?
      工程款纠纷协议如何签署? 工程款纠纷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吊销证书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其实建筑领域当中的监测单位,包括建筑单位的相关资格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些资格证书是需要凭借单位的实际能力去考取的。对于这些单位来说,资质证书其实就意味着企业的灵魂,如果没有资质证书就跟我们平常开车一族没有了驾驶证是一样的。当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就很有可能会吊销相关单位的证...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质量问题是如今关注比较多的话题,建筑物的质量问题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性很大,因此人们非常担心很多建筑物的质量是否合格。买楼房的考虑因素就包括楼房建造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有专门的部门检测,保证质量合格。那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是指获得鉴定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有争议的工程进行包括质量、安全、材料的使用以及专业问题等方面进行判定。不仅为工程质量纠纷的案件提供参考和证据,而且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工程质量鉴定是要出具委托书的。那么工程质量鉴...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二、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劳动法典里又称之为辞退补偿金。相关...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样赔偿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了支付工资的时间,那么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否则的话单位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拖欠工资,此时是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的。那具体来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样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样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 任何工程在施工工程中,都是有监督单位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工程在验收之后,该监督主体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那么,根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在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优于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那么,责任由谁承担呢? 工程质量监...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首先,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之日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和保护。一些雇主,如许多外国公...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很多人选择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因为劳动仲裁省钱省力,可是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劳动争议中关村时效是多久,如果超过劳动争议时效怎么办?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人身受到了伤害的话,此时往往会被认定为工伤事故,而之后就可以按照法律中关于工伤事故的规定来进行处理,自然受伤劳动者也是可以以此索赔的。那究竟工伤如何索赔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