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步骤有哪些?在生活中人们处处追求质量,物品具有优良的品质不仅能让使用者的使用时间延长,减少过程中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还能让制造方节省了资金、人工成本。工程质量检测评估在品质上严格把握关卡,实施多道审核程序,就能保证工程质量。下面介绍一下质量检验定义和过程:
一、工程质量检验是什么:
质量检验就是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然后把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比较,从而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它是质量控制的一种必要手段。
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程序: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由施工员组织、专职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共同采用专用检测工具进行对所完成的新产品进行自检,由质量检查员对质量等级核定。评定合格后履行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二)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工程师组织自检合格基础上,书面报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并组织由总工程师、总工办、施工技术部、公司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人员进行检验评定。总工程师总经理签署质量评定意见。评定合格由项目工程师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送质检站备案;(三)其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参加的质量评定小组评定,质检员签署评定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工程质量监督员核定质量等级。
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
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竣工内验主要内容。工程竣工内验前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资料员参加的核查小组进行对工程保证资料核查。项目部核查合格后报公司施工技术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会同材料设备处资料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由项目工程师报甲方和工程监理确认并签字。
四、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各项内容后,项目部应书面报请公司经理或者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自验。自验主要内容:竣工质量保证资料;IS09002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资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等。项目部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有关验收表格和验收检测记录。当自验合格后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评定意见并书面报请公司工程部审查。分管经理主持,负责组织由总工程师、施工技术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竣工内验小组对该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办理评定手续后由公司负责按有关程序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请竣工验收。建筑行业和部分复杂制造业对成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就要比普通商品高,因为一旦后续出现质量问题,排查检修等工作十分费时费力,所以在最初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估中就由多人组成的评定组进行多道检查。不仅要检查成品,相关资料也会仔细核实。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以进行劳动的,但是必须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童工就不一样了,童工是禁止使用的,并且是被处罚的,下文便是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的介绍。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从建筑工程构成和层级上面分,有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像主体建造工程、地基工程、绿化工程都属于分部工程,它们共同构成了单位工程。而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方的基本要求。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单位工程...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一般是公司,签约地应该以实际签约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赔偿?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赔偿这个问题一直是您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利益。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补偿金了。对于申请之后补偿金什么时候能够发到我们个人的手中,相关部门也是有这明确的规定的。下边具体讲一下。 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建筑因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造成楼脆脆、楼薄薄等多种现象经常见诸与媒体,那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1、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该不该发加班工资?
      国企该不该发加班工资?国企业也是必须要给加班费用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


·工作合同到期如何赔偿金?
      工作合同到期如何赔偿金?工作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
      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相关的赔偿标准也是随之变化的,在每一级工伤鉴定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由轻到重,相应的赔偿金也是由少到多,关于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的规定,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工程结算的种类有几种
      工程结算的种类有几种 一、工程结算的种类有几种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企业可以约定试用期,并对试用期的时间有着详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入职需要先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间内。那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规定是什么呢?的我们来为您讲解。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