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65岁劳动关系可以用合同建立吗?

许多人在退休之后仍然想找一份工作,增加经济收入。特别是一些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从事着不同的行业,在公司里打工。很多人想知道超过六十岁以后还能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5岁劳动关系可以用合同建立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问题来源

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继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时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而达到上述法律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要求,需要两个条件:其一,年龄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另外符合特殊情况的还可以提前退;其二,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满15年,两个条件满足后由其本人申请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后才可享受该待遇。 但问题在于,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并未表明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继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何种关系。 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一位劳动者50岁开始参加工作,且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十年后,此时的他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或领取退休金,那么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他的劳动者身份是否还受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保护呢?
三、各地规定

我们来看各地不同的规定1、认定为劳务关系,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只要劳动者的年龄过了退休年龄的,一律按劳务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机构也不再允许缴纳社会保险。 2、认定为劳动关系,以广东为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3、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以上海为例。上海市依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认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
四、从实际情况分析

我国《劳动法》只规定了禁止使用童工,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根据1996年l0 月30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协议……” 该规定充分表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是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因此,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返聘人员更应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劳动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选择放弃,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并不表明该劳动者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相反退休人员所提供的劳动在质和量上与退休之前并无太大变化,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此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如果工作人员超过享受养老保险,原单位应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如果工作单位再次聘用退休人员,应该与退休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所以六十五岁的人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65岁劳动关系可以用合同建立吗?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一、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双耳听力损失≥91dB,是四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81dB,是五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71dB,是六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56dB,是七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是八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一、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没有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单位能代扣工资吗
      在我国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的自缴部分都是通过工资扣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代扣工资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情况单位能够代扣工资吧。 一、单位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条文
      企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或者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往往会采取劳务派遣员工来从事本单位一些支持性的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工和内部员工经常存在待遇上的差异,导致很多社会问题。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相关条文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条文: 第五十七条 劳...


·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哪几类
       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一、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赔偿计算 ...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哪些规定?
      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事关整个工程建设的验收和投入使用,更关乎城市的建设和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验收才能进行使用,那么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哪些规定?对工程材质及结构的具体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对这方面的问题给您进行详细解答。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


·酒店无故辞退员工去劳动局怎么解决?
      酒店无故辞退员工去劳动局怎么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


·工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先申请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以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


·企业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企业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告发公司偷税漏税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告发公司偷税漏税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