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现实中很多人办理协议离婚都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的,也就让其他人认为夫妻离婚只能是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讲就很不方便,那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二、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但这也仅仅限于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就不允许了。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由于法律规定必须要进行调解,因此夫妻也是有被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可能,所以起诉离婚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也不一定就是被判决离婚。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 《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 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主要是: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


·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


·如何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资格?
      1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 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你是没有宅基地,是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 还有就是对于农村户口的居民来说,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申请自建房有哪些程序? 主...


·罗平阿岗戈维村征收土地是否有补偿?
      罗平阿岗戈维村征收土地是否有补偿? 一、政罗平阿岗戈维村征收土地是否有补偿? 政罗平阿岗戈维村征收土地是有补偿,自2013年1月1日之后,发布了《征收土地通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综合定额补偿)...


·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是多少?
      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是多少? 任何土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没有无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证上就可以查看我们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要根据相关的法规来确定,也就是土地法。因为茂名富丽天誉土地商业用地,所以会比居民住宅的使用时间要短。下面我们一起来...


·在外地买房子可以上那的户口吗?
      在外地买房子可以上那的户口吗? 1,完全可以的。 2,不同情况的户口投靠及要带的资料如下:(各地略有不同,请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答复为准)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1、原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分割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当今社会,拆迁户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政府或者开发商征收房屋之后,给予的补偿不合理,但是很多人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在遇到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之后往往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采取一些过激的措施,这都是不合理的...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手房,这就涉及到一些税费。相对于新房买卖而言,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复杂些。对于购房者,要熟悉计算公式,以免被人算计。那么,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 1...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