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抹灰工程是工程质量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发生质量通病的情况比较普遍。如墙面出现裂纹、空鼓等,这种质量通病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影响到建筑物的外观及业主的使用。那么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1、施工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应经复试合格,中砂含泥率应控制在3%内。2、抹灰前,应进行基层处理,扫除浮灰,油污,砖墙应提前1d润水,砼构件表面光滑、有油污的应进行凿毛处理,或采取刮、甩素泥浆的方法、处理好基层。3、抹灰前应对基层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同材料交接处(如砖墙与砼柱、梁、板、墙、门窗过梁位置)要挂钢板网,防止开裂,做好隐蔽验收。大面积施工前应进行样板检验工作,确定工艺和质量标准。4、抹灰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配比、计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分层抹灰厚度,对厚度超过35mm的应采取加强措施,防止脱落。5、要求施工单位抹灰前必须找好规矩,四角规方,横平竖直。6、面层施工时,应将接槎位置留在阴阳角处,避免出现接槎明显。7、顶棚抹灰时,上层楼板应避免振动,防止脱落。8、外墙、顶棚抹灰应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防止出现空鼓脱落伤人事件。9、抹灰完成后应及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抹灰工程质量通病都有什么?
抹灰工程是建筑施工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其主要表现是:施工仍以手工操作为主,湿作业多,质量不稳定。目前室内外抹灰普遍存在开裂、空鼓、脱壳和罩面灰粗糙、起泡、阴阳角不垂直方正,外墙面污染等质量问题。现将这些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防护措施介绍如下:1、墙面抹灰后,过一段时间往往在门窗框与墙面交接处,木基层与砖石、混凝土基层相交处,基层平整偏差较大的部位,以及墙裙、踢脚板上口等处出现空鼓、裂缝情况。2、墙面抹灰后,过一段时间,沿板缝处产生纵向裂缝,条板与顶板之间产生横向裂缝,墙面产生空鼓和不规则裂缝。3、抹罩面灰时操作不当,基层过干或使用石灰膏质量不好,容易产生面层起泡和有抹纹现象,过一段时间还会出现面层开花,影响抹灰外观质量。由此可见,针对抹灰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施工方采取的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多。包括水泥等原材料的控制、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改进、抹灰工程竣工验收等。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监理方发现后会及时告知施工方,由施工方进行返修,然后监理方重新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什么部门办理工伤赔偿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去什么部门办理工伤赔偿 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


·外国人如何签劳动合同?
      外国人如何签劳动合同? 一、外国人如何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职工承诺不缴社保,单位不缴算不算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相对来说,用人单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般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相对弱势。《劳动法》第72...


·加班超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超过4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我们结合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劳动部《关...


·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
      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 一、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 建设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甲方不赔偿的,乙方可能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违...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针对即使工人按照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但是依旧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与工程相关的各方都对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且也有一定的成效。就目前看来,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五个方面,具体是哪五要素呢?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国家对于劳动者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那么劳动保障投诉有哪些规定?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投诉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