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依旧是较为常见的。且按照受损程度,可以将工程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个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特别是应把握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监理工程师按以下程序处理:

⑴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⑤相关各种资料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的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若监理方有责任,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质量调查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③组织技术鉴定

④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

⑤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⑥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⑦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单位共同检查认可⑸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有关资料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

①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

②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③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④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

⑤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⑥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⑹签发工程施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并不是所有的由于工程质量而引发的问题,都可以称之为质量事故,对于工程没有造成永久性的质量缺陷的,只能叫质量问题。在发生质量事故后,首先要判断直接经济损害,然后确定损害等级。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是由监理方负责处理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追回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追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针对这三种情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


·签订合同就代表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签订合同就代表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一旦确认录用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二、相关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除?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的损害来进行赔偿,这种赔偿通常情况下都是包括误工费用的赔偿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除?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更换公司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人员的录用也不再是以前这种刻板、正式的模式,可以有多样化。劳务派遣就是在市场不断运作中产生的,更加促进人才的流动和人员就业的情况。可能关于劳务派遣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更换公司等一些事宜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合同 是由实际用工单...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一、劳动律师 1、劳动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资质,以劳动和工伤方面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 2、劳动律师的出现是律师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要求,也是构筑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益组成部分。 3、劳动关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劳动...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在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不论担保物权还是债权都应受到时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将针对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您详细介绍。 事实劳动关...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是出现法律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双方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