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允许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的实益。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因应现实需求,在保护债务人的同时,应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所作通知应满足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促使债务人产生合理信赖。合理信赖标准固然充分保护了债务人,但矛盾相伴而生:“合理信赖”对于当事人来说并非客观确定之标准,即使受让人提出的证据至为充分,债务人为彻底避免自身风险,仍有可能要求受让人请让与人作出确认或者交由法院裁决,程序上的拖沓似乎与本文所提“允许受让人通知有助于债权高效流转,促进受让人权利实现”之观点相冲突;换言之,如果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但结果仍是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需待让与人或者法院一锤定音,那么赋予受让人通知资格有何实际意义?澄清上述疑问,需对受让人作出通知这一行为的法律意义进行更为细致的观察。笼统地讲,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通知,意在使债务人受其拘束,但条分缕析,此种意涵可细分为三方面:其一,受让人作为新的债权人进行权利的宣示和主张;其二,受让人提示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其三,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本文以为,这三方面的意涵反映了受让人在实现债权这一目标下的多种细分利益,但每种细分利益对债务人的影响并不相同,决定了法律保护受让人与债务人权益的平衡点当相应区别。首先,“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是通知对债务人施加的积极负担,其影响是造成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因而关涉债务人的核心利益,须对债务人予以充分保护。前文阐述的“合理信赖标准”着眼即在于此:在债务人未对受让人所作通知产生合理信赖之前,债务人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其次,“提示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是通知对债务人施加的消极负担,意在提高债务人对谨慎确定履行对象的注意义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至少不应肆意无视通知而草率地向原债权人履行,此为理性人之常情,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对债务人的内在要求,所以该注意义务不应以合理信赖为前提。具体来讲,受让人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即使债务人对通知存有异议,也不得轻易再向让与人履行,否则该给付不能消灭其对受让人的债务。就此而言,受让人作出通知具有保全债权的作用。最后,但可能最为重要的是,自受让人角度观察,通知是其宣示和主张权利的手段,而权利宣示和主张仅因受让人的自由意志发生与完成,与债权转让通知系为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之目的无涉,亦与债务人是否合理信赖无关。这意味着,受让人作出通知,即生权利宣示和主张的效果,并取得与之相伴的利益。实践中,这种利益典型体现在诉讼时效上: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诉讼时效中断既属债权主张之后果,则不受债务人对通知提出异议的影响;也就是说,只要债权转让真实,诉讼时效中断的时点就应确定为受让人通知首次到达债务人之日,而非债务人对通知产生合理信赖之时。可见,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可取得两个时点之间的期限利益,而此无疑助益于债权的保障与实现。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


·通常追讨债务方法有哪些?
      通常追讨债务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


·信用卡欠了5万没能力还怎么办?
      信用卡欠了5万没能力还怎么办?信用卡欠了5万没能力可以选择分期或者最低额还款,持卡人只需承担一定的手续费或利息,并不会影响个人信用;如果是一点还款力也没有,需主动联系银行协商还款,需提供不能按时还款的证明,如失业证明、身残证明、患有重大疾病证明等。信用卡协商还款制定的个性化分期还...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一、离婚债务债权法律规定 1、《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2、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不清楚导致合同无效。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


·公司债券样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样式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的开始筹备上市或进一步融资。公司发行债券,虽然是一种很常见的,但无论对发行公司自身而言,债权的持有者来说,都是需要谨慎的。公司发行债券之前应该了解下公司债券样式有哪些,选择合适自己的债券。下面我们就为选择债券的公司提供一些参考。...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一种,针对的是行为人民事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危害程度较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下...


·几年的借条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几年的借条就没有法律效力了1、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2、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有哪些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有哪些 一、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
      一,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省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讨论纪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