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夫妻要是只能通过打离婚官司的方式离婚,那此时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双方都要做好准备,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才行。不过在打离婚官司时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起诉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一)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二)诉讼时效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不可以再起诉离婚。除此以外,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起诉离婚。(三)法院管辖问题。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四)提交的材料问题。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二、审理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一)亲自到庭应诉。离婚案件,除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须当事人亲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若不出庭,会缺席审理。(二)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三)调解程序。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三、离婚律师提醒:判决阶段应注意的问题:(一)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二)一审判决离婚后15日内,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结婚。需等15日后,上诉期已过,一审判决生效后,才可以再结婚。夫妻打离婚官司时主要分为了三个阶段,而在不同的阶段中自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是不太一样的,并且因为一方是原告,而另一方是被告,因此所处的地位不一样,也就造成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所不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二、重婚罪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


·临汾起诉离婚去哪里诉讼?
      临汾起诉离婚去哪里诉讼?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的进行一个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如果是法定的,资息和自然的增值部分之外,都需要来算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当中也...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1、离婚有两种方式:①民政部门登记离婚;②法院诉讼离婚。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3、《婚姻法》法律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来结束这种困境。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实际操作中,在这方面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实在太多。这需要双方理智对待和分割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案例。一、案例:李某与张某于...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虽然不直接抚养但是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支付,一般来说都是按月支付的方式较多。支付的金额大多为支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然而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的规定好了双方权利...


·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的一方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而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才有管辖权。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前一定要先确定清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么确定才好。 一、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新解释三全文是怎样的?
      很对人对新婚姻法的许多内容都不太清楚,想要掌握相关知识,以保障自身在婚姻中的相关利益。新婚姻法对以前的法律规定做了很多修改和补充。那么,婚姻法新解释三全文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内容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是一时冲动才会选择离婚,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不久,发现女方已经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这不仅关系到夫妻感情,还对孩子的出生、成长有直接的影响。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国《婚姻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