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对于诈骗分子都是深恶痛疾,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这样一种诈骗罪,叫做集资诈骗罪,这种犯罪是特殊的诈骗犯罪,它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但是承担责任的时候主要负责人也是需要承担的。那么,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单位构成犯罪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定罪判刑。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罪、罪行有多严重,根据其本人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及集资诈骗数额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集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01.5:

四十九、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集资诈骗的惩罚原则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集资诈骗的公司法人将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看在整个诈骗活动中起到的作用。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公司法人是公司制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相当于是公司制里面的一个领导形象,因此对于一家公司来说,谁当法人是一件很严肃而重要的事情。不同制度的公司法人也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 法人不...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新设立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中需要确定公司章程吗?
      新设立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中需要确定公司章程吗?需要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办法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办法有哪些 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办法和流程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申请人准备的材料有:股东的身份证件;股东的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公司章程;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


·公司保密协议模板有哪些内容
      因为保密协议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关系着其核心商业机密能否被很好保密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的运作,所以在签订时都会想要找到公司保密协议模板来确保协议内容没有遗漏。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模版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公司保密协议模板包含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二)明确保密主体 (...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


·公司法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社会中的创办的企业也是越来越多,企业在运营和管理的过程中,也要按照相应的法规来进行,在公司法中就规定了企业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根据规定两者在股份金额和股东的数量等方面有差异。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


·园林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园林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园林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有限公司分立股东会议股东是否可以委托参会
      有限公司分立股东会议股东是否可以委托参会 一,有限公司分立股东会议股东是否可以委托参会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在拆迁问题上,一些企业主又害怕拆迁,拆迁后确实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关键时候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前途命运,有的一些企业主有希望拆迁,通过拆迁能够获得一笔比较客观的拆迁款,通过这笔拆迁款能够盘活一个企业或者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那么企业能不能得到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