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减刑的时间,其实也就是实际进行减刑的时候具体的减刑幅度,一般来讲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减刑的幅度相对就是要大一些的。同时在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服刑的期限也是不能低于法律中规定的星期。那究竟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五、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十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得少于十二年。
二、无期徒刑能不能减刑?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服刑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实际被减刑,而并不是说一开始减刑符合了条件的,就能马上减刑。同时在减刑之后实际的服刑期限,我国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其中要求有期徒刑实际执行期限不低于原判刑期的一半,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低于十年,而死缓则要求不得低于十二年。


·轻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轻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轻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如果犯罪分子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在故意伤害导致他人受二级轻伤的时候,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


·抢夺方向盘定罪是什么?
       一、抢夺方向盘定罪是什么? 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的问题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比如,刑法规定某一罪行应处...


·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实际案件中,有些犯罪虽然也使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实践中,有诈骗行为的,还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追诉标准才行。那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


·渎职罪怎么处理
      渎职当然要追究法律责任,坚决不能在处理渎职问题中徇私舞弊。渎职有轻重之分,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
      虽然很多罪犯会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律师来为自己争取缓刑,但说实话真正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的人其实并不多,只不过认为被判缓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因此才会不遗余力的追求缓刑。想要了解缓刑就需要从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入手,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缓刑的概念是什么 缓刑,是指对犯罪...


·刑事减刑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一、刑事减刑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会立案追诉,整个传销资金数额在二百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情...


·怎么对诈骗罪的实行行为认定
      通常犯罪行为着手之后就不能再成立犯罪中止了,不过此时却有可能成立犯罪未遂,但此时对于实行行为的认定就很重要 ,尤其是对诈骗罪来讲,具体应该怎么对诈骗罪的实行行为认定呢?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刑法理论与审判实践普遍认为,除了行为对象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