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行。那就结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不仅涉及应否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以及案件应否公开审理等重大程序性问题,而且关系到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大小以及对其适用何种刑罚等重大实体问题。因此,查证并准确认定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是办理每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能回避,关系到正确执行法律、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问题。《解释》第2条至第4条针对司法实践中有关未成年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三个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1、《解释》第2条对“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如何计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我国,公历是官方规定采用的历法,户籍管理中就明确要求公民必须以公历的出生年月日进行户籍登记。因此,《解释》第2条首先明确规定,应当以公历的出生年月日计算被告人年龄,如果查明的被告人年龄是农历的出生年月日,也应当以与之相对应的公历年月日计算被告人年龄。鉴于具体计算“已满……周岁”要涉及年、月、日、时四个时间点,考虑到以日为时间点计算被告人年龄,不但符合刑法规定的要求,也符合人们日常生活的习惯和观念,也易于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因此,《解释》第2条规定,“已满……周岁”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2、基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准确查证被告人年龄的重要性,《解释》第3条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作为总的原则和要求予以规定,并且要求“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这一点我们审判工作中就这么做的。3、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未成年被告人年龄难以查明的情况,比如,有的案件虽经多方收集证据,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根据收集的证据仍无法准确认定被告人年龄;一些被告人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没有进行过户籍登记。
二、无法确定犯罪人年龄怎么办
还有一些被告人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检察机关以其自报的姓名和年龄起诉到法院的,等等。《解释》第4条专门针对被告人年龄“确实无法查明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作为对《解释》第3条的补充。《解释》第4条区分了两种情形作出规定:第一种情况是该条第1款规定的“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中责任年龄。”准确适用该款应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在采取了所有手段和措施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查明被告人年龄,属于年龄“确实无法查明”的,才可以适用该规定。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目前很多司法机关采取为被告人进行骨龄鉴定的做法。对于骨龄鉴定结论能够确定被告人年龄的,骨龄鉴定结论就可以作为重要依据。但是,有时骨龄鉴定结论只能测度出一个年龄区间,不能确定被告人的具体年龄,在这种情况下,骨龄鉴定结论就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参考证据材料。例:我庭刚审理的一名自报姓名叫王翔的人。去年在长春体育场作的骨龄鉴定为17.6岁,他自报的是1988年12月29日,按这个计算不到18周岁,但按骨龄已满18周岁2个月。2、确实无法查明的年龄涉及是否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这三个重要年龄点的。主要是考虑到,这三个年龄点关系到未成年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应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涉及能否适用死刑的问题。为此,从充分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在涉及这三个年龄界点确实无法查清的,适用推定原则。3、应当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其年龄作出推定,一般可以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推定被告人年龄,以避免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对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判处了死刑等情况。例:省院刑庭同志讲到一起少年犯案件,绥化一中学生过18岁生日,吃完晚饭去酒吧,与他人发生冲突,把人杀了,争议焦点是实施杀人行为是半夜12点前呢,还是12点后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最后按12点前,也就是不满18周岁,没判死刑。第二种情况是《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中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已经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适用该条应当注意:
1、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14、16或者18周岁,但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确实无法查清。2、这种情况下不应因被告人的准确年龄确实无法查清,而过分拖延案件的审理,而应当根据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该被告人所处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段,依法对其定罪处刑。计算未成年犯罪年龄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我国要是年龄不够的话,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也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要求,对于一些严重犯罪要求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这样在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一般的犯罪则要求年满16周岁就可以了。


·减刑最多减多少
      法律会给予犯罪分子改过的机会,在监狱中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良好的认罪态度、改错态度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就算已经得到判决,也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刑期减免的,具体的方式多种,包括假释、减刑等。今天主要来讨论减刑的问题,人们可能会有疑惑,减刑制度的存在看似很容易让犯罪分子逃脱刑罚,毕竟...


·我朋友喝多酒犯了抢夺罪会被判刑吗?
      许多人在喝醉酒之后会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出现与平时行为不符的情况,更有甚者还会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那么许多人关心喝醉酒的情况下犯罪会被处罚吗?还有网友在网络上询问我朋友喝多酒犯了抢夺罪会被判刑吗?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喝醉酒的情况下犯罪一样会被处罚,所以即便是喝醉酒的情况下...


·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当今社会虽社会和平,但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致使很多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数量大大增加。由于不了解被害人的相关法律条文,大部分被害人没能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很多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处于劣势,从而使犯罪分子得逞,避免了应有的惩罚。在这个人际关系复杂的时代...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能,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相关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一般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此时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则作为量刑情节,就会对行为人从重进行处罚。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话,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此罪的要件,才能定罪处罚。那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


·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


·监视居住还能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还能不能折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非法集资罪行为犯罪应受到什么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罪的犯罪行为具有涉及范围广、受害人众多、损失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犯罪人实施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方式,在具体实际中,两者有时会发生相互转化的情况,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转化为集资诈骗行为时,将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么,非...


·犯下绑架罪该如何进行处罚?
      虽然同属于我国八大暴力犯罪之一,但与抢劫罪相比,绑架罪的严重程度可以说是还要上一个台阶的。这点从《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上面就可以看出。这其中如果存在严重情节的话,则还会对犯罪分子加重进行处罚。那一般犯下绑架罪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下绑架罪该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