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职工在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后,应该通过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鉴定机构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申请重新工伤认定。当然,这是有一定期限的,要在收到鉴定结果15日内提出。那么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的,除不可抗力影响之外,不能申请再次鉴定。在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下,职工及其近亲属将丧失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工伤的权利,且工伤保险待遇也不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此时,工伤纠纷完全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平等主体的利益争议,不涉及公共利益,国家无需介入对其进行行政管理,故赋予职工及其近亲属诉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实体性权利。因此,对于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拒绝受理的案件,只要未超过诉讼时效一年的规定,或符合法定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职工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工伤的法定构成要件,应当判令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当然,职工也有权放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应该知道了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通常来说,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职工超过重新工伤认定期限是不能再次申请的。但是对职工来说,也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赔偿问题。但是我们还是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要趁早。


·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做出结果
      不管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肯定最终是想要获知认定结果,才能根据这个结果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理事故。要是认定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此时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作出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作...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可以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员工工作十年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作十年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工作十年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作十年与辞退并没有直接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因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


·工伤待遇调整2023有哪些内容?
      工伤待遇调整有哪些内容? 我们在工作时身体受伤,有规定的工伤待遇可以赔偿。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利益,国家也不断的调整这方面的内容。在工伤待遇调整做出了调整内容。那么,工伤待遇调整都有哪些新的内容?我们也为您搜来了工伤待遇调整资料。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在每一个人找工作,就业,辞职,下岗等等劳动过程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工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所以不同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就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是这样。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


·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一、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主要是出现在建筑行业,是指施工单位和专门招聘工人的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这类合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相对要陌生一些,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将详细为您讲解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大连劳动仲裁程序
      大连劳动仲裁程序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法制也逐渐得到了完善。当然,生活中也避免不了诸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例如,民事纠纷,劳动仲裁等等。下面将以大连劳动仲裁程序为例,普及一下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大连劳动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单位在五一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给劳动者。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五一劳动节放假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