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自己经营得当,可能企业的规模会越做越大。比如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总共是进行了分公司的成立,分公司成立以后,员工会将人员进行调动和分配,或者分公司重新占社会上招纳人才,这种时候我们需要搞清楚,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针对这一问题,您可以参照以下资料进行了解。

一、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1、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的确认应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在确认的时候,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在确认的时候,您可以参照上述为您介绍的内容。

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了: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6、所以说,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在确认的时候,是有很多种办法的。

上面的资料当中,我们已经详细的为您介绍了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可以看出单分公司成立后,自己如果与分公司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同事的证言、协议代替书面合同或者考勤记录等等来确定自己的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分公司成立以后,自己到分公司进行工作,应该要求分公司以自己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职工死亡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职工死亡抚恤金属于遗产吗?不属于。“其实按照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是不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的,但是如果在支付完丧葬费之后还有剩余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可以继承的,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且是毫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的亲属继承。”二、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


·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工程事故等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经,很多时候受害者并不知道怎么去计算自己的赔付资金,那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在当今社会人们为了生存都会或多或少的与其他社会人产生一种关系,一种劳动者与被劳动者的关系即雇主与劳动者的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雇主给予酬劳,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显然是符合人情符合法律的,那么当一个劳动者与两个或多个雇主同时产生这种关系即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简单的...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工资规定羁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没有了人身自由,劳动能力和工作等其他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那么羁押期间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知道的话,就请随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


·相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法律中规定
      相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对劳动者做出补偿的一种钱,但是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是需要满足具体的条件,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都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第28条和《违反和解除...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会要在城市落户,而落户时就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也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 也有效地保护了租房双方的利益,那么这个证明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一...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辞退并不是必须要当场结算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


·劳动法对于返聘员工辞退需要支付劳动补偿吗
      劳动法对于返聘员工辞退需要支付劳动补偿吗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


·工厂偷税漏税会判刑吗?
      工厂偷税漏税会判刑吗? 一、工厂偷税漏税会判刑吗? 会被判刑,具体情况如下: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是可以立刻结的,当然也可能是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结,反正如果单位不结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去维权了。需要立刻结清,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到法院起诉。根据我国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