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是价值最大,最容易引发纠纷的财产。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不能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势必会导致一方分割到的财产减少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处理
生活中关于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导致的纠纷非常多,其中不仅涉及房屋共同所有人的利益,也牵扯到房屋的买受人的问题,以下为关于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各种情形的分析:1、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两个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为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出卖人无权处分标的物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为债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为物权,这是两个权利体系。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仍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房屋的买受人可基于债权请求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对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认为若买受人受让该房屋是善意(指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前提下,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应认定为有效。这就是法律上所谓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时候,构成对于其他共有人的损失,应当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3、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支付合理对价,但双方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该种情况比较复杂,涉及一些实践中具体可能出现的情况。例如,如果该第三人已经长期在该房屋内居住,而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的另一个所有人知情且长时间未提出异议,在实际操作中,该房屋就有可能被判给第三人。但也不尽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情形很多也很复杂,在此不一而足。综上所述,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主要是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就房产的购买都尽到了自己的努力。如果认定双方就对购房付出了相应的努力,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的专业律师们。


·房产证借款抵押借条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方如何写借条?房产证借款抵押借条规定是需要在欠条上面书写借款人的姓名和借款的原因,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以及担保的状况。借条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一、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并《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按《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管理办法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管理办法 随着国家对土地的管理规划,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国家政府会对城市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而拆迁就意味着对房屋的进行重新改造和对一些旧房子进行除旧翻新,也可以重建更多的新房,改善居住环境。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辽宁省城...


·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转让
      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转让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4、如...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一、婚后我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一定是共同房产吗?
      一、婚后我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一定是共同房产吗? 1、婚后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也不一定是共同房产,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通常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购买的新房是赠与其中一方,或者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那么房屋就归属...


·结婚前父母首付的房子算是婚前财产吗?
      结婚前父母首付的房子算是婚前财产吗?结婚前父母首付的房子不一定算是婚前财产,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


·城市自建房有产权拆迁怎么赔偿?
      一、城市自建房有产权拆迁怎么赔偿? 具体的赔偿内容和标准为: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1、二手房已使用的年限与贷款年限的和不能超过30年。 2、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 3、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 4、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的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于贷款期限的四点规定,必须同时符合。 也即是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