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原则上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夫妻财产归个人所有。

即使夫妻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债务。另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依据协议书、判决书、调解书向另一方追偿。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借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方式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其中一方有证据可以表明该债务是由对方个人名义所借,为个人债务的,可以不用承担共同还款的义务。

·买卖合同欠款利息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一、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


·在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连带责任人牵涉的人数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在进行仲裁和管辖时就比较苦难,那么,在法律上,在进行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或者说政策呢?下面,我们就带领读者深入这个问题,解决这个疑惑,从而对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所帮助。目前,随着民事生活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法...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拖欠贷款30万的解决方法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


·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借款确认书,并不会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当做借钱证据吗
      借钱微信转账记录算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农村非法集资跑路债权人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达到一定数额在法律上处罚是很严重的。农村借贷因为借钱不明确也很容易转变为非法集资。而且最近经常出现一个团队进行非法集资,最后非法集资的老板跑掉的情况。那么面对农村非法集资跑路这种情况,债权人究竟该怎么处理呢? 一、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的相互转化 由于民间借贷在...


·公司债券按利率可分为哪些
      公司债券按利率可分为哪些 公司债券意味着发行债券的公司有负债的行为。但是随着公司的性质以及经营产品的种类不同,选择发行的债券种类也是不同的。公司债券按照划分的依据不同,也有不同的种类。公司债券按利率可分为哪些,想必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不少朋友不清楚的。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跟随我们一起了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