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人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弱势群体,因此国家机关制定了些法律使得其权益得到保护。由于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亦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而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抚养的义务,你是否知道未婚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二、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注意:由于这是比较老的法规,很多与上面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无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未婚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与婚生子女的规定是一样的,两者享有同等的权利,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会参考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工作的稳定性等确定,当然孩子的年龄占据主要因素,对于在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一般都是归属于母亲的。
·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没钱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
·一、夫妻办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办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办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
·没结婚证男女同居违法吗
没结婚证男女同居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范围认定
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
·夫妻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男女在结婚之后成为了合法的夫妻,那么按理说就应该一起生活在一起,但现实中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如学习、工作,但这样导致夫妻长期分开两地生活,其实对双方之间的感情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究竟夫妻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一、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
·应该去哪办理离婚,哪里可以办离婚
在协议离婚的方式下,一般夫妻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办理离婚手续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应该去哪办理离婚哪里可以办离婚
一、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离婚
协议离婚到当地民政部门就好了...
·离婚后可以起诉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一个幸福的婚姻是会为整个家庭带来温馨和欢乐,而如果婚姻不幸,夫妻双方整天争吵不休,甚至面临着离婚的地步,但是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一旦决定离婚就是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了,如果抚养权属于女方,那么男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男方如果对抚养费的数目不满意,...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是什么?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是什么?1、夫妻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变更或者撤销。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