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居民已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建房?

城市城镇内不允许个人随意建房,不少人选择在农村建起自己的房子,特别是原本就居住在农村地区拥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居民。有些居民已经拥有了土地使用证,要进行自建房还需要另外三个证件,要分别用不同资料去办理。那么农村居民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后怎么申请建房?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需要哪些流程

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需要哪些证件资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此证所需资料

1、建房申请书

2、征地协议或土地转让协议和原始有关证件核查及复印件

3、该宗土地所在村或小区的规划图

4、农村户主户口簿复印件

5、户主身份证复印件(若发生转让需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现状地理位置图

7、计生证明(22—49周岁已婚育龄夫妇)

(二)《建设竣工验收合格证》

办理此证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身份证复印件

3、建筑物设计图纸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此证所需资料

1、土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身份证复印件

4、建筑物设计图纸

5、建筑队法人代表身份证

6、计生证明

(四)土地使用证(国土所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自建房要选择好的建造团队,要有建筑草图。

自建房要监工保障,保证建房质量,要准备钢材,砖瓦,水泥等材料。

3、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要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写一张建筑合同,这样在结算的时候才能有据可谈,避免结算出现问题。

自建房要设计好地下管道到问题,一劳永逸,要不然麻烦大了。

5、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线路铺设。要保证墙体垂直。

6、自建房要准备门窗,好预留门窗大小。

7、自建房如果是楼房建设要注意给邻居的遮荫问题,处理好自己楼房的面积和结构合理。

8、自建房要准备动力电源。

9、自建房要选择好建房季节,最好是正月过后就建。

10、自建房地基一定要处理好。

四、有哪些限制

农村建房买卖限制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也就是城镇自建房,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以买卖、互换、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有严格规定。

《房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不是很多,但这也是当事人必须要去办理的,否则的话就是违法修建房屋。此时需要注意,在农村土地上修建房屋的,只能在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上面修建,不能随意找地方修建。

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的居民要进行自建房,首先要查询相关规定,选择自己的宅基地,办齐相关证件并选择专业合规的施工工队,设计、材料、施工问题由施工队承包,叮嘱其特别要注意线路和管道。施工时期最好是温度低的时期刚过的初春,这样如果房屋快要建好时赶上夏季,也不会被雨季影响大部分施工工作。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在搞城镇建设的时候,会征用到一些郊区的土地。在政府征地过程中,因为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为了使征地补偿工作透明化,广西根据当地的土地年产值、农民人均收入和物价水平,会制订一个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的政策...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除了是使用者合法使用土地的依据之外,还可以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获取其他利益,这些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利用。那么关于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您买到商品房后,在办房产证的时候会发现上面写清了房屋产权年限,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根据目前规定,普通住宅的产权是七十年,而酒店式公寓才四十年。现在房屋质量都不错,使用几十年是没有问题的。那么,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针对这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房屋土地使...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受理之后,如果发现不属于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二、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现在的农村与之前几十年代的农村相比,变化非常的大,现在每家每户基本都是洋楼,之前土楼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并且,偶尔会有政府开发什么项目,所以需要征地进行建设。那么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


·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


·荒地3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荒地3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以下的规...


·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进行征收土地后,需要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予以补偿,从而确保被征收土地人的正常生活。由于征地补偿的计算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内容,而各地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所以各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出台各自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提供的数字仅供参考。广西...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额的,农村生活的村民,一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无法判断征收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


·现在一些商家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往往要租赁一块场地。为了避
      现在一些商家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往往要租赁一块场地。为了避免承租过程中发生纠纷,商家得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合同。即使合同内容简单,也要具备基本的条款。否则,因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是不值当的。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


·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决议,如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