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全文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最新《民法典》婚姻编全文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在我国国法制社会中任何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离婚问题上需要依据婚姻编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从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离婚财产举证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要是产生了争议的话,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需要就其中的财产、子女等问题进行举证,那么这其中关于离婚财产举证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财产举证是怎样的
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多数情况下,婚前归一方个...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那么可能在第一次起诉即可离婚。而离婚诉讼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那么审理期限则为六个月。
如果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
·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
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第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方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此类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也可以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
《民法典》(2...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一、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合法,诉讼完全是根据诉讼请求来进行的,所以也是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不要求处理相关的财产完全是可以的。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生产...
·法律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婚姻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经营婚姻也是如此。可是,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因出轨而离婚的案件。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离婚财产分配比例的内容都比较疑惑。那么,法律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的认定
过错在法法律上...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该怎么写
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分割等问题做出约定处理。那么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时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
·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一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判
不得不说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但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即使是过错方此时也是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一般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与子女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自己有车可以运回原籍; 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事故当地火化以后,骨灰运回原籍。对于异地交通事故死亡,尸体需要等鉴定机构检验结束后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死者家属才可以运回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