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生活中,每个公司都有法人,但很多人不知道法人的具体概念,有些人甚至认为法人就是自然人,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公司法规定的法人并不是自然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一个组织或者集体。那么公司法对于法人这个概念在法律中还有那些规定呢,下文详细回答了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一、法人的基本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二、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

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关于将第三主体作为法人定位及其责任范围等问题,除各款所论之外,还需一些补充说明。

第一,作为法人定位的理由:首先,三者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并列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者在其内部财产关系的构成上基本都是共有中的合有关系,这一点同个人合伙没有差异;其次,民法通则中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都规定“可以起字号(民法通则第26条、第33条)”就意味着允许其作为独立的法主体存在,而且这种规定无论是否出于立法者的主观意识,但事实上它是符合和承认了中国传统的合股制度对现实法律制度的要求。

第二,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理由:首先,民法通则第29条和第35条都规定了这两户和个人合伙三者在外部关系上负有无限责任;其次,关于非法人团体在降低了传统法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准入机制之后,如果仍然自我决定作为非法人团体存在,那么,令其承担区别于传统(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加重责任也并不为过于苛刻,而且还可以起到促使团体尽可能作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成立的作用。

第三,通过登记公示各种法人的能力范围以期保证与各类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相对人的安全,同时减轻政府的行政责任。

三、法人的特征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上文对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规定的法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是一个集合体。法人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可以依法享受权利但也需要履行义务,法人需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每个公司都有明确规定的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是一个公司集体。

·互联网加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有哪些?
      如今在网络环境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着多种多样的选择,这些新的途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中小企业需要对网络融资途径进行全面了解,才能做出利于企业发展的选择。那么在互联网加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有哪些呢?请参考下文。 一、互联网融资新途径 (一)众筹众筹是一种起源于美...


·公司股东退股后还分红吗
      公司股东退股后还分红吗?只要有股份就可以分红,没有公司的任何股份的话就不能分红。现代企业的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有股份,可以享受分红;参与经营,可以拿薪酬。退出经营,薪酬没有了,但只要还有股,就可以继续分红。退股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下面是为你做的具体介绍。 一、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佛山公司注册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


·现实生活很多企业都会设定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业绩也是一个企业
      现实生活很多企业都会设定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业绩也是一个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销售员工的工资一般都是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的。员工销售提成怎么支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销售提成怎么支付 销售提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基本工资以外约定的额外奖励性...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乡政府不是个自然人,而且乡政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职人员,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更不可能注册公司的。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


·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护个人的内心安宁不受搅扰,法人则不具有自然人的生理功能,不存在精神上的愉悦和痛苦问题,法人虽然也有不宜公开的秘密,...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不仅需要组织生产经营,还要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进行民事诉讼。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职责,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企业...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一、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都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与供水、...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随着国际间的交流与发展,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已经不再那么困难,也逐渐多了起来。既然是在我国土地上设立,自然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遵照我国法律的设立流程。那么,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