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由此可见,认定票据诈骗罪,核心在于认定票据诈骗行为。那实践中应该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才好?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

1、票据诈骗行为,即通过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
2、票据诈骗罪中,实施票据诈骗行为的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亦能成为行为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
3、实施票据诈骗行为,是基于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票据诈骗罪中的票据诈骗行为。
二、认定票据诈骗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取得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2)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3)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里的“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能力。从《刑法》中的量刑规定来看,要是行为人实施票据诈骗行为并且被认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那此时最高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所以被控票据诈骗罪,要积极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行使辩护权,避免被冤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离婚请律师如何收费
      因为起诉离婚是打官司,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当事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


·诉讼离婚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诉讼离婚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一、诉讼离婚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


·对于“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理解
          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一、父母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父母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这是属于父母自己所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自然与法院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就涉及到离婚时不到庭的问题。实践中,有些夫妻离婚时并未达成一致,常常是一方不愿意离婚。为了阻止另一方离婚,其不仅去不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而且在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在法院开庭审判时也不到庭。那么...


·返还彩礼答辩状怎么写
      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往往都会给女方一定的财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彩礼,但是如果最后女方没有跟男方结婚,一般情况下男方都会起诉要求女方返还之前给付的彩礼的。那你知道男方起诉后,女方作为被告答辩状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返还彩礼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审判长、...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我们常说的夫妻财产其实是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部分的,但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那您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
      结婚让人们开心,离婚总让人丧气。而离婚后关于家庭财产如何分配更是让许多的家庭在离婚时更加不满。因此产生的各种案件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正是离婚时候所需要的,男女双方可就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协商修改,以顺利离婚。以下是其中一个样本。 离婚财...


·起诉离婚被告装病不出庭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被告装病不出庭怎么处理?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


·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
      现代社会,我国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选择离婚。离婚案件中最关键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这也是您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比如说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耳机介绍一下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以及与离婚分割财产相关的问题。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