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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对于分给农户的宅

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对于分给农户的宅基地,一般是允许农户修建住宅的。但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农户在修建房屋的时候往往会建成那种小楼房的形式,此时就会将其中的一些出售。那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
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所以它本身是不合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另外,根据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的具体解决途径,应该谋求维持多赢的利益格局。把小产权房强制拆除,是不符合这个原则的。把责任全部推给农民或购房者,是不客观的。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没有改变之前,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下不为例,既往不咎。在技术上可以探讨设计一些务实的模式,比如将原来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变更为长期租赁合同,并允许租户转租,或许是一个方方面面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二、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落差,造就了其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民众住房需求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出现,应该说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那么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呢?对于已购者利益是否受保护,成为民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小产权房问题。虽然小产权房违法,绝对不允许再建设,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对国家的法律了解不多,因此糊里糊涂觉得便宜就买了,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购买小产权房的城镇居民可以行使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只是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虽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但其却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既然是物权,权利人当然有相应的支配权包括处分权。所以对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不尽相同,对该类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就不能简单的一律为无效。如符合规划要求和用地条件,买房自用的,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如当事人一方提出无效要求,因其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具有恶意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发生纠纷,因为小产权房交易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交易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当事人可以找个有经验的律师帮助出谋划策,改变诉讼标的或者诉讼请求,不要以小产权房纠纷为诉讼请求,而可以以经济纠纷的请求起诉,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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