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自首情节的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在我国,素来是一个要被公众痛骂的一个犯罪违法行为,因为这种驾驶有时候不仅仅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严重时,也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葬送他人的生命。那么,危险驾驶罪自首情节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自首”的法律内涵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危险驾驶犯罪中自首情节的认定主要是指一般自首,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第一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二、危险驾驶犯罪认定自首情节的辩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危险驾驶犯罪很少认定自首情节的主要原因为:(1)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多为停留在现场,待民警到现场后如实交代情况的情形,并未体现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主动性”;(2)危险驾驶案中犯罪嫌疑人明知或主动报警后停留现场的行为因醉酒并无清晰的意识,未体现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自愿性”;(3)发生交通事故后,负有一定责任的醉酒驾驶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首中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何理解,还需要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立法初衷去考量。第一,从立法目的层面。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依据,对感化犯罪分子及时、主动到案,鼓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通过减少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而减少司法成本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如果对危险驾驶犯罪的自首情节认定过于苛刻,甚至认为除犯罪嫌疑人离开现场又投案之外不存在自首,难免会产生与其在原地等待还不如逃跑再回来的负面情绪。第二,从法律规定层面。《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和坦白的规定,并没有适用罪名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均已明确规定,“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等情形均可以视为自首,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的自首情节适用有较大的空间且法律适用明确。第三,从犯罪嫌疑人主观层面。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适用自首情节并没有要求其主观上应当持有何种动机,主观方面是通过具体行为体现出来的一种积极配合、不逃避不回避的状态。当事人或其他人报警后,在现场参与抢救、等待民警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已经体现了行为人主动配合和自愿配合的心态。即使行为人可能处于醉酒状态,但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也不是“不减责”的理由。对此,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中自首情节的适用不能被附加过于苛刻的条件,而应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尤其是对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或者明知他人或自己主动报案后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应依法认定为自首。
三、关于自首证据材料的审查与认定
当然,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中自首情节的适用不能被附加过于苛刻的条件,也不能过于宽泛而对所有的停留现场等待民警的行为统一认定为自首,需要结合具体情形综合考虑停留现场的原因、报警情况、有罪供述等“自动到案”和“如实交代”的情节。作为检察机关,应严格审查报警经过、犯罪嫌疑人投案经过、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投案情况的相关材料,作出综合判断。以上就是关于危险驾驶罪自首情节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醉驾,我国法律仍然是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和严格的防范性。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本站站,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怎样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只有具备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才会构成犯罪,这就是我国的刑事责任能力制度。那么具体来说怎...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犯罪未遂要负刑事责任吗?
犯罪未遂要负刑事责任吗?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
·盗窃罪放风的同伙会判刑吗
会的,在盗窃案中,帮人放风的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当事人在检察院认罪是陷阱吗?
一、当事人在检察院认罪是陷阱吗?
如证据不充分,确定犯罪行为,可以在检察院签订认罪书。在我国检察院与法院有较为清晰的区别,前者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主要负责案件的审查逮捕;后者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各类案件的最终审判。两者相互配合,检察院有依法监督法院审判的权利,且可以针对审判...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
·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案件一般分为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的量刑是绝对不一样的。对于诈骗这种活动,您肯定并不陌生,甚至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诈骗这样的犯罪活动,所以,诈骗还是比较猖狂的一种犯罪活动。在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了一下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一、诈...
·网络诈骗会不会判刑
网络诈骗会不会判刑现在属于网络时代,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进行购物、聊天、付款等事情,但是互联网给您带来这么大的便利的同时也会存在着很多的危险。不少犯罪分子都会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交友广泛这个性质,向网民进行网络诈骗,那么网络诈骗会不会判刑呢?下面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了解下。
...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处罚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处罚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全然都没有机会参与到刑事审判的过程当中的,有些社会反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包括生活中有些民众自己就有亲自到庭旁听的这一种经历,除非是当前的案件符合了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不能够公开审判的话,那除了案件有关的人员,其他媒体朋友包括公民是不允许参加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