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

去过酒吧等场所的人们应该知道,在酒吧遇到酒托等是常有的事。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酒托相关的诈骗手段不太了解。那么,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托”诈骗类案件往往都是多人团伙作案,犯罪链分工明确,一般有策划者、“键盘手”、酒托女、服务员和“保安”等。一般都是由“键盘手”利用QQ、微信等工具选用暧昧、色情的昵称冒充女子与男网友聊天并提出见面,得手后将“客人”的信息及约会地点告知酒托女,酒托女与男网友见面后便将其诱骗至指定地点消费,趁机点较贵的酒水进行消费。付账时,如果男网友产生怀疑或者不愿意付钱,“保安”就会出现在结账台,对男网友形成压力,然后酒托女找借口离开,被害人方知上当。
“酒托”诈骗的原因:

一、犯罪成本低、收益高。
诈骗团伙酒吧内的红酒低则几百元,高达数千元,均是从市场购买的低劣产品,兑上雪碧销售。除了以劣质红酒掺假获利外,有时还会“以次充好”,在客人点贵的酒时上便宜的酒,成本更低。
二、被害人很少报案。
很多男性深陷网络,喜好逐奇猎艳,面对诱惑即图谋不轨,警惕性降低,辨别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在被酒托女诈骗后,往往简单地认为是被骗吃骗喝或碍于面子不愿报案。诈骗集团正是利用这种心理,持续实施诈骗行为。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酒托女诈骗案中,被害男子达40余人,但无一人报案。
三、作案手段隐蔽、风险较低。
此类案件都是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分工不同、职责明确,依托真实的经营行为,隐蔽性较强,而网上雇用的“键盘手”、“酒托女”更是分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只知其网名而不知其真实身份,查处难度较大。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也有“保安”全程跟踪保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通风报信,降低了被查风险。
减少酒托诈骗的措施:
检察官建议,应加强“错时巡查”,加大对酒店、咖啡馆等娱乐消费场所的管理力度,同时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将消费维权网络延伸至最前沿;公安、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酒店消费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托”式欺诈消费者权益行为;正面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教育“酒托女”通过正当途径赚取钱财;定期发布消费预警,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及时分析“酒托”现象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要减少酒托等诈骗罪,必须设立相关的投诉途径。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公酒托和诈骗罪的相关律师。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关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点: (...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严格地说,不少人都有窥视的欲望,但作为理...


·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运输假币罪的条件必须要具备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


·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
      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不同的罪名都是作出了专门的立案标准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已经认定一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此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那公安局一般是不会立案的。那究竟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


·犯罪预备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怎么处罚?
      犯罪预备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


·父亲拘役5个月对孩子高考有影响吗
      一、父亲拘役5个月对孩子高考有影响吗?父亲被判拘役并不影响到子女的考试,因为,学生在参加考试的时候并不会去审核当事人的父母是不是有犯罪的记录,高考是每一位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去参加的。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故意伤害罪的类型规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类型规定是怎样的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


·对于多少钱为巨额行贿罪?
      一、对于多少钱为巨额行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我们经常看到某某事项需要多少天内完成,比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遇到节假日,期间的计算可能有些复杂,为了抵消人们的误解,刑诉法中对期间作出了明文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刑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