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资金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那么法律中规定挪用资金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挪用资金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我们要注意的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犯容留卖淫罪会被怎样处罚
      一、犯容留卖淫罪会被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经济问题行政拘留条件需要满足哪些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里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


·寻衅滋事罪拘留37天了就必须要放人吗?
      寻衅滋事罪拘留37天了就必须要放人吗?不会说是到了37天就必须放人的,要是有罪的会进行批捕然后一直进行羁押等到开庭的时候再说。《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25年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减刑
      在对罪犯判刑的时候,有期徒刑里面一般是进行了数罪并罚的,那么最高才有可能判处到25年有期徒刑。不过如果是从死缓减刑的话,那在有重大立功的时候也是有可能被直接减为25年有期徒刑。那此时25年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减刑呢?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25年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减刑 根...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目前假冒伪劣药品问题越来越严重,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也引起了国家与政府的高度重视,那么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相关机构了解自己生产非法药品,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按照药品对人体的伤害来决定,下面本站带你具体了解相关内容 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一、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四川盗窃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盗窃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四川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


·法院对逃税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逃税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逃税罪既遂量刑时需要参考以下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