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公司等企业单位存在的前提是有独立的资金,能够独立的承担责任。为了方便企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高级管理者有权处理公司的资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部分职员利用其职权挪用资金的情形,若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一、合伙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

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厂]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挪用者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看合伙人是否想司法机关举报,主张保护企业单位的权益,若不主张,则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此时,挪用者也需要将挪用的资金归还,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销售假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的财产,单位犯罪的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二、生产...


·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罪犯若想要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最好就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缓刑辩护为好。不过此时也需要罪犯实际满足了缓刑条件才可以。那究竟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


·持刀伤人拘留多久开庭?
      持刀伤人拘留多久开庭?持刀伤人拘留大概过几个月开庭,因为有法律当中对于拘留到开庭的时间限制的话是没有规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所进行案件的审理过程是一个完整的流程,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在几个月之内审理完毕,持刀伤人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天到十五天,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造成伤亡的需要追究刑事...


·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在现实生活中,该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怎样认...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一)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刑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埂,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二)犯罪构成的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时最高的时候可以对肇事者处15年有期徒刑,并且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的。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酒驾撞死人赔偿要按照受诉...


·虚开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在外购物时,一般情况下,都会收到服务人员提供的发票。发票与许多的作用,可以拿回公司报销,可以作为消费依据。而对于企业来说,发票与其税收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正确的开发票。那么,虚开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犯罪:虚开发票罪综述及裁判依据(201...


·一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特别提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对刑事案件量刑制度的改革是任重而道远的,国家目前就仅在很小范围内开始推行了认罪认罚从宽量刑的这个决定以后,其实也包括了网民或者是很多专业的法学界人士对这一政策都是持相反的意见的。并且业界专业人士有专门的针对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提出了几点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