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质量管理规定。各省市相关国家部门,需要以该管理办法为蓝本,制定适宜于当地的质量管理办法。由于各地的实际民情有异,故而实施的政策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政府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
(一)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政府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质量管控,努力提升工程质量。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内控管理,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要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期定额要求,在充分评估、论证基础上,科学确定政府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的合理工期,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建设工期,确需压缩的,必须通过工程建设专项技术评审,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要依法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不得迫使施工单位低于成本价承包工程,杜绝因造价过低发生质量问题。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中,要综合考虑优质优价,充分考察市场价格,按照经久耐用、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原则依法采购工程材料设备。建设单位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规定程序和标准做好政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有关手续。政府保障性住房要严格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对政府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规定整改的作验收不合格处理。凡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政府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擅自投入使用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政府工程档案,落实档案记录责任,按规定及时收集并移交档案。有关单位要加强政府工程竣工后使用阶段的维护管理,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按规定及时采取维护、修缮或加固措施,确保使用安全。(二)落实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完善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施工工序,确保施工质量。认真落实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要依法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依法实施工程分包,对分包单位的企业资信和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由于审查把关不严导致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依法承担责任;要认真协调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牵头做好现场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及报告等工作。
二、加强关键环节管理
(一)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服务,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实际。设计单位要按照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确保设计成果科学合理。对涉及工程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建筑材料性能等,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提出治理质量隐患或防范事故的措施。(二)强化现场施工管理。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派驻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中提出的质量措施。要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管理,凡是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方案未通过审批的,一律不得组织施工。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分阶段自查自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隐患排查、风险分析、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等制度。(三)严格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单位要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以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为重点,不断提升监理水平。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监理责任。要认真审查进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四)提升有关中介服务质量。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开展服务,承担相应工程质量责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确保各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不断提高审查质量水平,认真核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超越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揽业务、勘察和设计文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三级校审”制度等内容。(五)加强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把材料进场关,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联席验收制度。建立材料检查制度,加大材料使用过程中的复核、比对工作力度。要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严厉查处使用劣质材料建设工程行为。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完善质量监管执法检查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要健全工程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督促参建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网格化分类监管,确保监管责任到人,工作不留死角。要加大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对重大项目、技术复杂工程和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监控。(二)加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发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专业优势,培育更多合格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三)严格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政府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政府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6日是根据我国建筑管理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定的,在东营市管辖范围内的区域都需要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建筑工作。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勘察以及设计等自控单位,需要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施工、设计等作业。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说员工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纠纷的话,在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的话,这其中就关系到一个管辖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确...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你们提供的事实、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却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退员工。对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


·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近来北京工程款纠纷频发,因工程款而产生的纠纷叫叫作工程款纠纷,工程款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经济纠纷。但因其专业性较强,涉及金额也比较大,所以纠纷方一般都会选择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您很关心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下...


·工伤职工恢复后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恢复后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恢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取工伤赔偿,可选择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


·员工不愿调岗能将其辞退吗
      员工不愿调岗能将其辞退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


·企业在职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企业在职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一、企业在职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


·加工承揽中受伤,主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2、承担人与定作人之间是普通的商业合同关系,定作人只负责接收工作成果,承揽人只负责制作,双方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所以,对于承揽事务造成的损害,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关于劳动的合同,它是大多数劳动者一生中必签的合同之一。那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呢?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毕竟社会上的不法单位还是存在的,劳动陷阱也很多,所以了解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必要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