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在婚姻过程中需要用法律程序,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详细的说明,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婚姻无效的情况,或者可撤销的婚姻,那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2、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3、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请求期限)。

4、两者的程序不同。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必须依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裁判。而对离婚,一些国家规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在我国,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某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

5、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而是作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违法婚姻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布无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

·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
      离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国家法律关于婚姻法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一、离婚分财产是平分还是怎样进行分割?
      一、离婚分财产是平分还是怎样进行分割?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


·服刑人员是否可以结婚 服刑人员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一、服刑人员是否可以结婚 我国已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服刑期间的犯人是否可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法不禁止则自由”,即只要法律没有对某项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都可以实施该行为。因此,犯人在服刑期间是应当允许登记结婚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


·没有起结婚证再婚是不是重婚
      没有起结婚证再婚是不是重婚 一、没有起结婚证再婚是不是重婚? 没有结婚证跟别人再婚的也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哪里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哪里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


·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包括什么?
      离婚诉讼案件在我国十分的常见。我国关于离婚案件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说有一些是一审终审的离婚案件,但是实际上确实很多人并不知道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包括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我...


·法院国家赔偿自赔案件的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家自赔案件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的话也不是很明显,其实就是在权利受到损害时,当事人认为需要得到国家赔偿,而国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行为,法院国家赔偿自赔案件的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


·实践中究竟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需要注意,打算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之间必须要先搞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条件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近亲之间是不能结婚的。但实践中究竟怎样才算近亲结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


·新婚姻法中再婚夫妻如何婚前财产公证?
      新婚姻法中再婚夫妻如何婚前财产公证? 再婚夫妻和复合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再婚夫妻属于各自离婚后再重新组合结婚,复合是原配偶重新登记结婚。再婚夫妻在婚前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选择在婚前做财产公证,那么民法典中再婚夫妻如何婚前财产公证?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再婚夫妻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