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一)、否定观点:不可以。

依据:《司法部对关于律师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批复》:

浙江省司法厅:

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律师在执业期间禁止到企业担任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否则,律协应当根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实施处罚。

(二)、肯定观点:可以

依据:

1、根据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由此可见,从应然意义上,司法部的规章对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进行明确的限制。

2、在上海,《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也未对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加以限制。

3、经三次致电上海12348,工作人员均回复:律师作为普通公民,不属于公职人员,其可以进行相关经营活动,不受限制。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律协并未明确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因此,律师可以依法投资,也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附: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法》

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的; (二)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的。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执业,应当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管理制度,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首先我们不得不告诉您的是,律师是否可以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是存在着争议的,也就是说我国存在的两种观点,并且两种观点都有其法律依据。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


·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不少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都会想要注册新公司,但是在我国注册一家新公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法律国定的流程进行注册。那么新公司注册的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是否要判刑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是否要判刑 一、无意泄露公司机密是否要判刑 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处罚金或...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1、首先要确定货运公司的经营范围,范围要明确字数建议在八十字以内;其次要全体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最少要两张身份证)和确认投资的比例(百分比);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的备用名称(最好准备10个以上,万一重名可以随便更换)和注册货运代理公司的注册资...


·公司法股东会职权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会职权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类型的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都会按照公司法,以及自行制定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股东会,并且赋予其一定的职权,公司法股东会职权范围是如何规定的?若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权,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公司法股东会职...


·分公司可以履行总公司所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履行总公司所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


·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
      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们投资赚钱的方式也多了,很多人选择开设公司来发展自身事业,公司成立的初期可能由于资金等各方面的限制,规模比较小,后期发展良好就可以扩大经营规模,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增资,那么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呢?下文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现如今,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自主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发展。这些微小企业在进行创业和发展的时候,免不了会进行融资。但是微小企业融资时会存在不小的风险。为了使微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我们特...


·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违约金上限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


·股东变更公司法不需要验资规定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中,一旦自己的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引起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连锁反映,那么,股东变更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规定有哪些呢?不需要验资的规定可以缩短相关的审理程序从而有助于公司的股东的变更,使得企业可以在较快的时间里获得新的资金。 变更股东不需要做验资报告,有股权转让书。新旧股东签...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