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说到强奸,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而一般对于强奸犯,往往都是会被认为心理有问题的人。但在具体定罪处罚的时候,不会考虑到行为人心理是否有问题,此时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不过我国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取消奸淫幼女罪归入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取消奸淫幼女罪归入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不能一律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等。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当然肯定是方面上的定义要更为精准一些,同时实践中也是以法律上面的定义为准。而在对强奸行为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而对于此罪也是存在未遂状态的,一般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之后,此时被告人可以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然后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此时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的期限。那到底《刑事诉讼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如何确定上诉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
·寻衅滋事轻微伤批捕怎么判刑吗?
一、寻衅滋事轻微伤批捕怎么判刑吗?
寻衅滋事罪一般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的,那么从重处罚,可能是3-5年刑罚。会在法定刑内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精神病人犯罪负责任吗?
通常犯罪的人,在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精神状态都是正常的,但这也不能保证精神病人没有实施犯罪。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负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精神病人犯罪负责任吗
按照刑法规定,要确定犯罪人是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一审判决没有错误的话,二审不会改变原判决。
《刑诉法》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赌博最高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最高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如...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不能多少时间申请司法拘留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最终被宣告了缓刑,可以暂时不用到监狱里面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其实也是可能出现缓刑被撤销的情况。按照规定,一般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后,才能撤销缓刑。那究竟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
·强奸罪光人证可以立案吗,强奸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现今单身女性遭受骚扰的情况越来越多,作为弱势群体,保护自身不受侵犯是极其必要的。女性在受到侵犯后,及时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我们在本文中阐述了强奸罪光人证可以立案吗,强奸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只有人证可以立案吗?
被告强奸罪一般只有人证法...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