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公司法是我国出台的规定所有公司行为准则的法律,各公司不论是设立、活动还是解散都要在公司法许可的范围下进行,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股票归公司所有,但不能随意发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我国《证券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还对公司发行新股作出了条件的限制,只有运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才能公开发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新股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内容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内容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的内容 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各人告公司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
      各人告公司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还有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人数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人数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断的规模化、健康化、可持续化的发展,我国的公司也在越来越迅猛的发展。我国对公司在社会中的一些日常行为正常的发展起着保护作用,为其专门制定了公司法作为其保护法律。那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人数有哪些规定和董事人都有哪些职责?本站我们为...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搞一言堂,而应当经民主程序制定。具体的民主程序一般为: 1、职工人数较多时推...


·公司股东退股后还分红吗
      公司股东退股后还分红吗?只要有股份就可以分红,没有公司的任何股份的话就不能分红。现代企业的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有股份,可以享受分红;参与经营,可以拿薪酬。退出经营,薪酬没有了,但只要还有股,就可以继续分红。退股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有些人可能会遭遇公司辞退的现象
      有些人可能会遭遇公司辞退的现象,那么他们这个时候就有必要来了解一下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对于辞退的情况,待通知金应该怎么计算?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一般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来进行补偿的。详情请看下面的文章。“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1. 规避风险---稳健经营 通过法律顾问团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使交易风险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2. 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某知名咨询...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一)名称审核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公司名称申请。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周末休息时间不算,所以如果是周五申请的话,时间还会多两天。要是遇到名称重复不通过,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则又需要重新申请,所耗费的时间又会多一点。(二)资料提交和审核在提交资...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