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当中,一方躲着不出庭这样的情况其实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的时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可能就是另一方不想离婚,所以对原告方离婚请求的相关事宜,利用各种各样的办法进行逃避。但是在面对婚姻问题的事情上,逃避毕竟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的理解: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2)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三、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
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其实我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是非常谨慎的,如果一方躲着的话,那么基本上法院会下达传票,如果下达传票以后,当事人还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出庭,那么我国法院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如果当事人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庭的话,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对的。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一、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没离婚男孩抚养权若是父母双方并不能协商确定,任何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在审理案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1生效)全文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


·打离婚官司注意哪些方面
      要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话,此时为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多注意其中的一些方面,这样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或者争取也是有帮助的。那到底打离婚官司注意哪些方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


·老年人再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老年人再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法律上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
      现金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原因也五花八门。离婚前,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的人在婚姻中真的过得很不愉快,但是不清楚该怎么分配,怕离婚后很难生活,导致自己一直忍受的痛苦。那我们就来看看法律上是怎样分配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是什么样的程序?
      随着我国对人权重视力度的提高,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国家赔偿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议论。一般来说,国家赔偿集中在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中,像被错误羁押的、被错误判刑的,当事人被证实无罪后,可以要求赔偿。那么,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是什么样的程序?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做个介绍。一、申请国家赔...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公开宣判,但不会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 (2)涉及个人隐私; (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