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前付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现在大多数人在结婚的时候,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拥有一套房子。那么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可能在结婚之前会按揭一套房产,也就是说当事人先付了首付,在结婚以后在慢慢的偿还房贷,这种情况在社会生活当中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婚前付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一、在我国婚前付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婚前个人交首付,婚后取得房证的房子。
由于住房属于婚前购买,如果又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住房产权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了,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另一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住房所有人个人债务。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如果说婚前首付婚后的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的话,这种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其实针对房屋的所有权,夫妻双方也是可以平等进行分割的。其实关于房产分割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又由于房产对您来说比较重要,我们建议您在生活当中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不能仅仅依靠理论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毁约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毁约违约金应该以合同的约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
·房价永远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这导致
房价永远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这导致了很多人选择租房,这一现象在寸土寸金的北京更胜,延庆区位于北京西北部,人口众多,租房的人相对也多,为了管理与维护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延庆房屋出租也要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一、房屋租赁违约如何处理?
一、房屋租赁违约如何处理?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所购房屋必须属于该《解释》调整范围内的商品房。《解释》第一条做了明确规定。第二、只有属于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要双倍赔偿,首先要对欺诈行为认定。从民法上来说,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
·年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个也没有。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性文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在这个批复里,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是: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
·对于房子网签是不是就是备案?
对于房子网签是不是就是备案?网签不是备案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流程;合同网签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网签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一般的"网签"程序是: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
·在生活中,无论您是出售二手房,还是购买二手房,也不管您是出租
在生活中,无论您是出售二手房,还是购买二手房,也不管您是出租房屋,还是租赁房屋,一般都会想到找专业的房产中介来,但有些房产中介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经常会使用一些骗术欺骗消费者,那房产中介中的骗术一般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产中介中的骗术一般都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