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大国,但同时也意味着需要处理更多的员工事故。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大国,但同时也意味着需要处理更多的员工事故。很多员工肯定对这个问题产生疑惑,如果在工作期间受伤,工伤认定找不到证人怎么办呢?工伤认定是否需要证人以及什么样的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以下的内容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不一定需要证人来认证,我国有明文规定工伤的认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依据以上的法律条规,可见工伤认定是不需要证人以及证人的证言的。对于工伤认定的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的条例,所以不要担心工伤认定找不到证人,只要您的情况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都是可以向所在公司进行工伤认定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生产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由此可见,安全是生产过程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每一个企业、每一名员工都认真落实工程施工的安全规范。另一方面,电击事故又是安全事故...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况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必须是同时具备,同时身体遭到伤害、生命遭受危险必须是因为工作的关系。例如,某日小明在车间组装零件时不小心被电钻割断尾指,这就造成了工伤。在工伤的认定中先不考虑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时的主观因素,主要考虑的是造...


·在加了班之后,若员工想要要加班费的话,则首先要是在单位安排下
      在加了班之后,若员工想要要加班费的话,则首先要是在单位安排下进行的加班。若是在周末加班,并且之后也安排了补休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拒绝支付加班费的。那要是在其他情况下安排加班之后,员工可以怎么要加班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可以怎么要加班费 (一)、什么是加...


·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
      辞退员工,以劳动法的专业术语来讲,叫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辞退员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企业的正常营运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弄清楚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这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新劳动法企业拆迁对员工补偿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哪些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病假工资是百分之多少2023
      病假工资是百分之多少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中明确,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1、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


·一、未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未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