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文?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的时候,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话,可以提请复议,作为一项重要权利,复议在刑事诉讼中用的也比较普遍。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复议复核方面有相关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罗列。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文?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3、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第三百零五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被罚款、拘留,被处罚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哪些人不能发起刑事诉讼复议?

1、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2、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3、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4、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5、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三、申请刑事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 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


1、因严重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


4、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规定还是比较多,其明确规定了申请刑事诉讼复议的条件及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形。并对申请刑事复议的期限做出了要求。按照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且提交有关材料。如果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时间因为不可抗力延长,则应该写一份证明。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一、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2、在逃是指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采用方法。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


·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刑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


·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为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其中一些审判人员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尤其是在与案件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情况下。那么究竟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


·对于多少钱为巨额行贿罪?
      一、对于多少钱为巨额行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刑事赔偿司法赔偿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司法赔偿区别如下: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


·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认证的主体是谁?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只有证据确凿,法院才能定案,做出判决。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法院都不能做出判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控辩双方出庭答辩,互相举证并质证。而最终证据要通过认证。那么,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认证的主体是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法律知识。一、刑事诉讼法中证据...


·在我国袭警拘留多长时间
       一、在我国袭警拘留多长时间 五天,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袭警,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的性质,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 1、袭警的定义: 袭...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一、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犯罪行为都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