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办理住宅的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理住宅的土地使用证?现如今,很多人都不知道购房的相关流程,在购房的时候会出现许多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其实,在购买完商品房后,都还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去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证。那么,我们需要怎么去办理住宅的土地使用证呢?随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吧!
一、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核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由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收件单,交给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无房产证者、已公告拆迁范围内等不宜办证的,不予受理。属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交易办证的,属城区划拨用地私房、商业门面、办公用地的,在国土资源局所辖的各分局受理。有房产证同时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交易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凭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原户主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相关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相关住宅土地使用证。
二、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1、总证在开发商在盖商品房前已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所谓的大土地的相关证,也叫总证。2、准备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相关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3、受理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相关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需在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需要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在5个工作日后便可以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相关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房地产权证。1、“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2、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我们对于如何办理住宅的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在上面都有较为详细的讲述。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按照以上条列,带齐所需要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希望以上对您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有一定的帮助。


·土地使用权质押给个人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质押给个人可以吗 一、土地使用权质押给个人可以吗 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农村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暂时不能抵押。 二、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对于每一个被征地者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以后的生活。而东三省近年来发展越来越迅速,其中黑龙江省在征地改建方面涉及到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多。那么,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2023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苏州的很多人来说田地是非常的宝贵的,所以如果对苏州地区的田地进行征收的话,如果没有合适的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可能会出现消极应对征地的情况,那么制定一个合适的标准变成了苏州征地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点,那么苏州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征用耕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


·朋友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地址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地址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地址可以尝试着向法院诉讼,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


·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吗?
      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吗?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呢?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树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 (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