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婚姻的破裂多半因为一方有婚外情,此时往往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在外找了小三,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因此现实中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那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婚外情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因婚外情离婚有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时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只能向自己的配偶索赔,而不能向“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一方有过错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当事人如何行使这一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首先这项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其次,必须是因为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如果不提出离婚请求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的,便无权提出此类损害赔偿请求或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四、无过错方离婚索赔的诉讼时效

无过错方离婚超过一年将丧失索赔权利。

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一年后才向原配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这项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在程序上,若提出离婚的为无过错方,则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的诉讼同时提出,否则即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可以就此问题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也可以在应诉离婚之际一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案件进入到二审程序时才提出该项请求的,审判人员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此问题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由于婚姻法对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出现了不同理解。有人认为可以在婚后任何时候提出,有人认为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将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知道法律的规定,自己决定是主张权利还是放弃权利。另外,司法解释还按无过错方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作出了相关规定,以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利。

五、离婚过错赔偿的举证责任

婚姻法第46条确立了离婚的过错赔偿原则。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要由当事人承担,其中多数举证责任归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负责举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涉及“第三者”的案件多数为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中与婚姻家庭关系有关的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1998年《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故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第三者”案件的举证责任应由当事人承担。

对于婚姻受害方来说,婚外情的赔偿不仅是物质上的补偿,更是对精神上的抚慰。但此时毕竟是自己的配偶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即使要索赔也不能向第三者索赔,而应该是向有过错的配偶索赔才行。而在离婚的过程中,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归属该如何确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


·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如何收取?
      当下,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感情破裂或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而走上法庭打离婚官司的屡见不鲜,殊不知离婚不仅是两败俱伤,其实还需要付出成本的,特别是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来离婚的其成本更是高得多。目前全国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不一。那么,青岛离婚官司的律师费如何收取呢? 1、青岛离婚...


·结婚不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
      结婚不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


·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离婚证据,有一些具体的技巧。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收集和提交离婚案件证...


·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行政部门侵害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按照国家赔偿的标准执行。具体到赔偿标准的确定,要按照几个原则执行。否则就容易使公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那么制订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制订国家赔偿...


·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


·夫妻二年分开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二年分开自动离婚吗? 夫妻二年分开并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需要民政局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 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


·自愿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一、协议书种类 买卖协议书范本,就业协议书范本,承揽协议书范本,赠与协议书范本,借款协议书范本,租赁协议书范本,融资租赁协议书范本,建设工程协议书范本,运输协议书范本,技术协议书范本,仓储保管协议书范本,出版与专利协议书范本,行纪协议书范本,劳务协议书...


·离婚处理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处理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