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理念,并且每个人都应将这一信念记在心上落实到生活中。野生动物是受到保护的,我国一直在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捕猎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行为,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一、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刑法》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46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备注:

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

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

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特体

罪体

行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1)猎捕。这里的猎捕,是指采取特定方法抓捕。(2)杀害。这里的杀害,是指残害致死。

客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罪责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予以猎捕、杀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犯有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一般的情形,动物受保护的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级,非法捕猎动物的等级不同判刑时所受到的刑罚也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大自然的环境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


·在我国贩毒拒不认罪会判重吗
      对于贩毒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普通民众就算没有机会接触的到,那透过影视剧肯定也能感觉到贩毒者都是带有亡命之徒的这种性质的,而且有很多人可能也是因为自己一不小心沾染上了毒品,然后通过给他人销售毒品来满足自己吸毒的这种货源的。有部分毒贩子在被抓捕以后,在相关证据面前也不认罪不伏法,那么,...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一、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 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二、刑事案件信息查询...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并且虽然是一个法制社会,但是也有人情的一面,如果犯罪分子选择自愿认罪的话,那么他能够受到相应的处罚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选择自愿认罪的,那么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可能会从轻处罚,详情来看下文。 自愿认罪能否从轻处罚 从宽是...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2023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


·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辩护律师都要掌握不同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较好的为被告人争取利益。具体说到非法经营罪,您知道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该如何来进行辩护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可从界定范围辩护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


·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不仅是直限制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一般对当事人的心理,身体等各方面都是会造成一定的压力的。所以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也是从人文角度出发,对某些特定的人员一般是不会具体的执行行政拘留的这个决定的。相信还是有很多人都根本就不清楚不适合行政拘留的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一、不适合...


·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采矿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行,这样也是为了保护矿产资源出现枯竭的情况。而要是违法进行采矿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采矿罪。实践中要想以此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就需要先做出认定。那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是...


·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撤销假释吗?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撤销假释吗?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撤销假释,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按照所犯的新罪来进行定罪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是法条竞合,两者竞合后按照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量刑处理。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