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熟悉好相关政策,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郑州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过户。据了解,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没有问题。


二、郑州安置房主要有哪几种?

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3、因各种因素(如征收方手续不全等),专门配建的回迁房,往往办理不下房产证,这种房屋,银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三、买卖安置房的风险有哪些?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 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规定,安置房必须要房东持有五年以上,在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办好房产证后,才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也就是说,郑州市民要想买安置房,得看看房子是否具备房产证,没有的话则不用考虑。买好房子后,要及时的和原房东商量,去办好过户手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征收方“少批多占”村民土地?如何辨别其中套路?
      一、征收方“少批多占”村民土地?如何辨别其中套路?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时辩别少批多征的套路可以通过查看征收公告,如果征地范围超出征地公告范围的,就是属于少批多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吗
      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吗 一、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吗? 监外执行可以在本地上班,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 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


·地热物业质保是几年
      一般情况下,地热铺设的质保期是2年。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使用情况为准。一、地暖保修期通常是解决入住开始如果是开发商做的地暖保修时限为二个采暖期。二、《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托付使用之日起计量。三、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时限与保修范围是:《物业管理条例》第三...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我们知道,诉讼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在财产纠纷案件中,从起诉、法院受理到做出判决,时间的流逝可能为债务人转移财产提供了便利,这导致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因此,我国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那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 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首先我们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说到拥有土地使用权可能就有很多朋友不知道要如何去获取了,不止是少部分人,当前社会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获取,就算知道也只是知道其中单一一种获取方式。那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呢...


·太原市征地补偿条例及标准
      太原市征地补偿条例及标准 土地是国家的财产,国家负责分配及使用,并且永久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国家通过出让、分配等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给农村合作社或城市开发商,但无论是农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在政府规划需要征收土地时,用地者应该配合征地,政府也应该给予补贴。对于征地补贴,各地的标准各...


·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一共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通过划拨和和土地出让这两种方式获得的。所以公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出让的过程当中,就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核以后才可以。因为像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没有资格进行出让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个人房...


·用土地证贷款能贷多少
      农户用土地证贷款的金额主要是根据你的土地大小、当地地价等情况来确定的,具体所能贷款的金额需要经过当地正规的评估机构评估后,银行再行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