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那此时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还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间的债务可以分为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其中对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处理的,当然首先还是允许离婚夫妻协商处理,而同时也可以将协商处理的内容写入离婚协议书当中。因此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那就会被认定为有效,不过此时却不能对抗债权人。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借寺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借款就是准备借,不一定将借款拿到手了。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前款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


·老赖欠钱不还财产转移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财产转移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对于隐匿财产,申请法院搜查《民事诉讼法》第七百二十二条第1款规定:“被执...


·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怎么处理?
      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怎么处理?(一)虚假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所借资金的使用用途。主要包...


·新刑事诉讼法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有哪些?
      私自挪用公款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不惜触犯法律而挪用公款。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刑法中挪用公款量刑标准,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和第六条以及《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一、刑法中挪...


·如何合理的约定借款的利息
      如何合理的约定借款的利息 一、如何合理的约定借款的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一、诉讼追债 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什么?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什么在实践中,当当事人之间就借款活动发生纠纷时,一般都是各说各的理,并且认为对方是没理的一方。而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当事人拿出各种证据去证明自己的理了。那么,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什么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就...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