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今社会,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更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于是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当房子给了孩子后,有人觉得麻烦或者没有时间去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今后一方反悔,不再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那么出现这种状况后,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还具有有法律效力。根据分析: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子女”没有法律效力,其理由如下: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通过继承方式来处分。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并且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有权将个人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但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并非个人财产,而属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将共同财产分割后变为个人财产,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直接采用继承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违背继承法的规定。第二,夫妻双方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导致财产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实践中难以实行。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共同处分权,但是双方同时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会存在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夫妻离婚后,在任何一方没去世之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不便于管理财产;二是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可以改变遗嘱,这是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允许的,遗嘱改变,以最后的遗嘱为效;三是若一方死亡,只能产生死亡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部分的继承,而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部分不产生继承,这样造成夫妻双方立的遗嘱不能同时实现,这也违背立遗嘱的共同愿望。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不可行。根据以上分析,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当离婚协议中将房子给孩子后,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后悔,不愿意再把房子留给孩子了,那么孩子将不能拥有房子。所以在父母离婚时若要将财产处分给子女,应直接过户给孩子。


·一、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吗?
      一、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吗? 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这个时候就会不知所措。每个人都会有擅长的领域以及短板,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遇到了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需要上诉法庭我们就会选择去找律师,相对应我们就会思考当我们找律师解决相应问题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是多少。所以现在就让我来描述一下...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


·门市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
      门市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


·购房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了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的,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辛辛苦苦攒够了钱买了房。刚买了房,房价下跌,购房者想要退房,
      辛辛苦苦攒够了钱买了房。刚买了房,房价下跌,购房者想要退房,挽回损失,这类情况时常发生。那么,在法律上,房价下跌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如果不能,但购房者仍然坚持要求退房的话,那他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那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应该怎么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买房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也就是房屋的对价,此时支付给卖方房款
      买房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也就是房屋的对价,此时支付给卖方房款之后,卖方才会积极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购房者才可以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除了房款之外,还需要购房者交付其他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除了首付还需要交什么钱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除了首付还需要交什么钱 ...


·因为疫情房贷还不上怎么办?
      因为疫情房贷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支付,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一、遗产房继承过户费怎么算?
      一、遗产房继承过户费怎么算?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