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

财产是婚姻关系中永恒的话题,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很多离婚双方为了财产的认定在法庭上闹的不可开交,所以也有很多年轻人能够签署婚前协议或去做公证的,那么,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及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归一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以婚前存在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形式,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同理,上述房产在婚内的增值部分作为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人所有。同样道理,婚前个人房产动迁后取得的动迁安置房源,如果适用房屋调换置换方式,没有考虑户籍在册人员等的其他因素,婚后的动迁安置房源也是作为个人财产的转化对待,而在离婚时不能以动迁安置房源的取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主张予以分割。实践中,对于一方婚后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的,如果无法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法院一般是作为婚后夫妻共有房产处理的。因此,如果购买方举证所购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需要保留相应的证据证明: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存款,这个很关键。
二、婚前财产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通过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认定个人财产还是需要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出资,只要出资明确,权属也就明确,如果有必要,建议双方做出书面约定或是公证比较稳妥。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购买的房产还是最终发现无法过户的话,对于购房者而言简直就是噩耗,毕竟办理不下来过户,意味着自己支付了房款之后,最终却无法从法律上面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作为购房者在购房之前最好就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一、房产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1、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2、继承、赠与、遗赠 10万元(含)...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要找好宅基地然后写一份申请,同时还要取得本村家庭同意,也就是需要家庭都要有人签字。如果有人不同意你就要重新选择宅基地,直到家庭户主签字为止;2、签完字以后,交到村里,一般情况下,村里面会将材料交到土管所报批,你不需要直接到土管所去。3、材料到村里以后...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缴税吗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缴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无需缴纳契...


·一、个人买房应选择什么方式购买?
      一、个人买房应选择什么方式购买?1、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有住房公积金的年轻人,在购房时能用多少公积金就尽量用。就算工作不久,公积金较少,能用则好用,起码也可少付利息。受支付能力的限制,单身青年房要充分考虑当前的经济收入水平,保证日常生活质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购入,贷款年限要适中,一...


·房屋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房屋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


·如何撰写房屋转让合同模板?
      如何撰写房屋转让合同模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资房产,二手房产业也随之兴起。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大的,同时也涉及到过户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可见房屋转让或者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思虑周全的合同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给您分享一个房屋转让合同...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作为《司法解释》中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也仅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并不当然地适用于其他集资房、房改房、二手...


·结婚2个月离婚房产分割分几种情况?
      在婚前购房的过程中,有些是以按揭贷款的形式买房,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不同的房屋购买形式,在婚后房屋分割时会有相应的分割方式。那么下面,我们针对结婚2个月离婚房产分割分几种情况?不同的情况下,应如何分割?来具体说一下: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如何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如何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