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自愿放弃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是应当讨论的一大问题,被法院判定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另一方则根据协议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离婚后自愿放弃抚养费也是一个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那么对于有相关需要的朋友来讲,自愿放弃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呢?

一、自愿放弃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协议内容:双方一致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女(男)方。抚养费的约定。男(女)方对孩子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双方签字,日期。

首先写好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然后写出于自愿签订该协议书,并写抚养孩子的原因(离婚),然后在内容上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探视权的规定,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是按月还是一次性支付,小孩长大后的生活和教育开支有增加时的处理办法。


抚养费多少可以双方协商,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可以参考一下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的依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小孩一方有经济能力可以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对方可不支付,但是必须要写清楚。再次声明,可以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子女协议书 ?


协议人: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________与协议人________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孩子________的抚养权归女(男)方________。


二、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三、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协议人:

________(签名) 协议人: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血浓于水,即使夫妻双方不和婚姻破裂,孩子也依然是父母双方的一部分财宝,那么怎样正确的处理抚养权问题,保证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长大也是我们应当注重的问题,至于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自愿放弃抚养费的情况,以及自愿放弃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建议根据事实情况向相关方面的律师进行咨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即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共同财产...


·婴儿抚养费每月给多少合适
      一、婴儿抚养费每月给多少合适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


·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主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因此,应注意排除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主体与对象的情形: (1)离婚损害赔偿针对的义务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对于与过错方损害行为有关的第三者,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者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如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等...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外,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为了避免过多地干预当事人的私生活,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一、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的。婚前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


·已怀二胎离婚协议书需要写吗?
      已怀二胎离婚协议书需要写吗? 一、已怀二胎离婚协议书需要写吗? 需要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虽然说现代社会宣扬的思想更加的自由现代化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父母收到封建思想的影响,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认为家里必须有一个男孩才能在身边人中间抬起头来,自己在百年之后才会有人送终。因此,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如果家中只...


·复婚后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
      复婚后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


·法院判不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不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