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协调、问题上报都包括在内。以下是责任人的责任制资料:

一、项目质量责任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政策和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公司内控标准。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质量措施编制,施工过程中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对每道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做出检查评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责令修理、返工、停工的权力和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原始记录,按规定汇总、分析、统计如实上报,并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3、协助技术员对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会同监理等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4、督促和指导施工栋号、开展班组旬检、日检、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验证。

5、对栋号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可直接向主管上级汇报。

6、认真贯彻质量否决权和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拒绝在任务单上签字。

7、每月参加单位的质量大检查,按要求进行质量总结和参加质量分析会。

8、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9、对知情不举或工作失误、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所承担质量工作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利益。

2、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主持组建项目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关系亨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收回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7、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8、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傲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有关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1、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12、决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其责任,根据其差期考核、评分和奖惩。

13、在企业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和计划安排,对资金投入和使用,对项目经理部的讦酬方式、分配办法,在相关规定条件下作出决策。

14、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

15、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工作部署、检查与调整。

16、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的身份处理、协调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17、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开展创优单位工程活动;表扬质量好的班对质量不合格的要坚决返工,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他们的首要责任为遵守法规,其次要在图纸协助验收、督促检查、问题汇报、现场配置优化等各个方面履行自身生产责任制。发现质量事故要积极处理协调,出现纠纷按照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若有诉讼需要,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原告律师 1、立案前,律师要做什么工作?
      原告律师 1、立案前,律师要做什么工作? 立案前,对于委托人未主动提出的诉讼请求,而法律明确给予保护的权利内容,如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多分财产请求、家务补偿请求、生活困难帮助请求等,律师可主动告知委托人,帮助其明确立案诉求。 律师在立案前,可以从以下方面检查立案准备工作是否充...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曾经有扣一罚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三。目前,司法实践中...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的,但此时也容易出现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另外,如果认定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结果之后,单位也是可能会对此表示不服的,那要是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职工或...


·一、受公司强迫致员工未办理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受公司强迫致员工未办理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合同到期员工不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员工不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


·在大家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
      在您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少会遇到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有些人因为害怕被解雇或者受到排挤而选择了仍让,恕不知这是对这些行为的放纵。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以投诉举报用工单位,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的相...


·建筑工程管理费费率计算?一般管理费的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管理费费率计算?一般管理费的费率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管理费费率 其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一般都是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定额上好几个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的定额上好几个子目的工程量。 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可以参...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其他单位吗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其他单位吗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其他单位吗 旧劳动合同没有解除,是不能跟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原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


·起诉离婚要律师吗,起诉离婚是否要聘请律师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虽然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起诉离婚的手续相对要复杂的多,并且因为是打官司,因此很多人也会实际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起诉离婚要律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要律师吗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