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但现实中,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如何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犯了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生活中,不只是普通的消费者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有些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也会单独或者内外勾结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对于这类行为,应当根据下列几种情况,分别予以处理:(1)银行信用卡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对应当止付的信用卡不仅不通知止付,反而提供恶意透支授权,其行为既构成受贿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应对其构成的数罪实行并罚。(2)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利用管理、操作信用卡的便利条件,骗取持卡人已填好的取款单,自行兑现,骗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然后利用其负责结算的工作便利拖延结算,或者在银行计算机内存流水账中,非法删除自己的取款记录,侵吞银行资金。其行为既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又符合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的特征,属于法条竞合。如果行为人系国家工作人员,则同时构成贪污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因贪污罪的法定刑重于信用卡诈骗罪,应适用贪污罪。如果行为人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其行为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因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职务侵占罪,故应适用信用卡诈骗罪。(3)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与持卡人互相勾结,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持卡人骗取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或者向持卡人越权超限额授权,或者向不法分子提供有效卡的资料、有关电脑程序资料、密码编译资料等,从而骗取银行资金,共同分赃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同时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前一种情况相同,也属于法条竞合。处理方法同前述。(4)特约商户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此种行为,因为犯罪对象是持卡人的合法财产,而非特约商户的财产,故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的行为实质上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故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在《刑法》中具体对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而这恰好也就解决了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要另外提醒您的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必须满足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一条件。如果及时偿还了透支数额的,不构成犯罪。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失火罪应怎样认定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其实都是要有一定的主体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然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毕竟此时不知道具体的处罚对象是谁。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能构成犯罪的,那一般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一般主体,凡达...


·单位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罪判几年
      《刑法》当中规定的不少犯罪其实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就包括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那现实中,单位构成诈骗罪吗?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构成诈骗罪吗?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单位犯诈骗罪,但高管人员以单...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有法律以“从轻、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先在基准刑格次内根据法定情节的具体情况优先考虑从轻,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4—1/3考虑,已满14周...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


·危险驾驶罪是结果犯吗
      不是。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故意属于主观犯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相关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不同于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会被处拘役和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一般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那此时就会有一定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话,那考验期满就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那通常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


·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追诉期有多长?
      盗窃犯罪属于比较常见的犯罪,几乎每个国家都将盗窃行为规定为犯罪,一旦确定构成犯罪,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在我国盗窃罪是有一定追诉时效的。那究竟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何谓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点上来看,我们知道对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在犯罪主体和数额上面都是有严格要求的。那一旦认定构成此罪后,该如何量刑处罚呢?本站我们带来职务侵占罪量刑标...


·刑事律师辩护回避情形都有哪些
      一、刑事律师辩护回避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非常想知道,因为在您的脑海中实物证据是最简单明了的证据,DNA、指纹等等这些都是罪案定罪的最直接证据,那么在现实中,如果都没有这种实物证据,罪案能定罪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


·刑事案检察院抗诉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检察院抗诉程序是怎么规定的?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